今日,绿色和平发布全国366座城市2017年上半年空气质量数据,通过对国家环保部的公开信息平台上发布的六项主要空气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臭氧(O3)、一氧化碳(CO)的数值变化进行分析和对比,对相关城市的空气质量数据做出排名并给出了政策性建议。
分析结果显示,全国366座城市2017年上半年PM2.5浓度同比没有明显改善,空气污染治理步伐放缓,不同污染物浓度同比有升有降,但其中二氧化氮和臭氧的大幅上升,为空气污染治理这一课题带来了新的挑战。
图1.全国366座城市2017年上半年各项污染物浓度与2016年同期比较
与2016年上半年相比,二氧化硫(SO2)同比下降13.5%,PM10同比下降1.9%,一氧化碳(CO)同比下降5.0%,二氧化氮(NO2)同比上升4.5%,臭氧(O3)同比上升12.2%。
具体来看,2017年上半年,全国366座城市PM10、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三项污染物浓度同比有不同幅度的下降。
PM2.5平均浓度为48.7微克/立方米,与2016年同期平均数字49.0微克/立方米相比基本持平,轻微下降;其中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城市占77.9%,比2016年上半年的74.0%有一定幅度的上涨,且其中49个城市的PM2.5平均浓度超出国家标准两倍以上,相比于去年同期亦有小幅增加(去年为45个)。
二氧化氮的城市平均浓度三年来首次超过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扬。而臭氧的城市平均浓度上升幅度超过10%,更是走上了上升的快车道。这意味着中国空气污染治理面临着新的课题与挑战。除了确保PM2.5污染治理力度之外,二氧化氮和臭氧的污染治理问题也刻不容缓,需尽早重视起来。
●各省治霾:几家欢喜几家愁
数据显示,31个省级行政区中共有14个PM2.5浓度呈上升趋势,这一数字远大于去年同期的5个省级行政区平均浓度上升。其中涨幅超过10%的省份和地区有7个,而降幅超过10%的共有5个。
PM2.5浓度最高的五个省份和地区是河南省、河北省、天津市、山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而空气质量最好的五个省份和地区是海南省、西藏自治区、云南省、福建省、贵州省。
图2.2017年上半年中国31个省级行政区PM2.5排名
此外,从已公开其2017年PM2.5污染治理年均值目标的省(市)来看,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山东省、吉林省、广东省、重庆市、辽宁省、河南省在确保其2017下半年PM2.5浓度与2016年下半年持平的情况下,基本可以无压力完成其设定的2017年PM2.5污染治理年度目标。安徽省、湖南省、广西省和黑龙江省只需其下半年PM2.5平均浓度同比减少5%左右,也可完成其设定的本年度PM2.5污染治理年度目标。
●时间是检验治霾的重要标准:谨防反弹
自2013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后,2013-2015年间全国空气污染物浓度显著下降,但2016-2017年间改善趋于平缓。
图3.全国74个重点城市2013-2015年PM2.5、SO2、NO2浓度变化图
2013-2015年间,全国74个重点城市的PM2.5平均浓度急剧下降了23.6%。二氧化硫(SO2)浓度下降了37.5%;二氧化氮(NO2)浓度下降了11.4%。
这一下降速度得益于《大气十条》中重点措施的迅速推行——新污染物排放标准促使火力发电厂的污染物排放量在2014-2015年间迅速下降,工业用煤也在2013-2015年间显著减少。因此,2013-2015年间,全国大部分省级行政区的三项空气主要污染物PM2.5、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浓度均有较明显的下降趋势。
图.各省级行政区PM2.5、SO2、NO2和O3浓度在2013-2017年间的12个月移动平均图
但在2016-2017年间,由于重工业复产、多行业的煤炭消耗量产生回弹,再加上企业超标排放等问题的存在,全国整体的三项污染物浓度变化趋势有所放缓,部分省市甚至出现了污染反弹现象。综合各省级行政区PM2.5指数来看,在过去的半年中PM2.5平均浓度下降速度几乎停滞,与前些年的成果相距甚远,二氧化氮浓度的持续上升对PM2.5和臭氧浓度的进一步改善也将产生不利影响。臭氧浓度更是自2013年起持续上升,现已成为继PM2.5之后不容忽视的第二大空气污染物。
●政策建议:现有治霾政策落地、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将助力蓝天重现
虽然中国的空气治理已经取得了显著进步,但从上半年全国空气质量排名来看,最近改善速度稍显不足,中国的空气污染治理不容倦怠。为了蓝天早日重现,各项中央现有治霾政策的落地和产业及能源结构的持续调整仍是重中之重:
•继续加速落实中央及地方治霾政策,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中各项政策的落实。
•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一期结束后,尽早展开终期评估工作;同时做好二期工作设计和开展的铺垫工作。
•PM2.5浓度超过国家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的各个城市尽早开展其所在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编制和公开工作。设立积极的空气治理达标时间表,加大地方政府治霾紧迫感,从下至上确保各城市及区域的空气质量有的放矢地改善。
•扩大工业企业排放源监管范围,保证污染物排放监管的全面的覆盖,进一步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从而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全面达标。
•京津冀地区进一步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各项节点工作。“2+26”城市中还未编制《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的应尽早开展制定工作。
•重污染行业、重污染地区应及时降低煤炭用量目标数字。除火电外的其他重污染行业均急需制定更为严格的国家标准。钢铁行业作为火电后的工业行业第二大空气污染来源,同时也是京津冀地区最大的污染源之一,需尽早更新更为严苛的国家标准及监管措施。(【无所不能文|绿色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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