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官网消息,7月20日,山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会在省环保厅召开。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此次普查工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成立了山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厅,负责领导和协调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中国于2007年开展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历时三年,为“十二五”、“十三五”时期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与经济发展决策的制定提供了有效支持。为全面深入研判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环境形势,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中国各类污染源排放及污染治理工作状况,为今后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决策与环境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依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每10年开展一次普查工作的要求,经国务院批准,由环保部牵头组织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省环保厅印发了《关于成立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机构的通知》,7月4日在太原召开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组成立大会,成立了由郭长青厅长任组长,刘军副厅长和刘西丹副巡视员任副组长,各有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查领导组。同时成立了普查工作办公室,由刘西丹副巡视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技术、督办和宣传4个组。省环境规划院为技术牵头单位。
为全面推进各市的普查工作,省环保厅召开山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推进会。省普查办技术组组长、省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兼物联网中心主任孙鹏程介绍了普查方案的技术内容及预算编制指南。各市就普查工作组织机构成立、办公人员调配、普查经费落实、工作机制建立等前期准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
普查工作领导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刘西丹副巡视员介绍了本次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对各市近期普查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提出了明确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