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至12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北京、上海、湖北等7省份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今年4月完成督察反馈。根据要求,反馈后,7省份党委、政府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经过党中央、国务院审核同意向社会公开。7月25日下午3时,北京、上海等7省份统一对外全面公开督察整改方案。(新京报7月26)
俗话说,勇于承担的人,才能够负起更多的责任,才能够让人认为值得信赖、值得托付。报道称,在北京的47项整改任务中,今年4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北京反馈督察情况时提出的一些问题,都位列其中。如“谈及大气污染就强调区域外来输入,谈到水污染就强调水资源不足”。可见,诚如早前有评论所述:从近年来查处的严重环境污染和破坏资源案件看,每一起案件的背后,都站着一个、多个甚至一群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看来,大气污染归为“外来输入”是懒政,得对违法的污染者、相关工作人员予以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或者政治责任,以儆效尤。
毋庸讳言,一直以来,一些地方对于空气污染的问题,总是被一些干部的短期内牺牲环境换取GDP增长所取代,加上相关部门和部分领导干部在日常的空气污染治理中,未能尽责。如包括未牢牢把守环境审批关,导致污染企业趁虚而入;对于企业排污的监管形同虚设;对于减污措施,推诿扯皮,推动不力;对违法排污行为监管不力,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甚至有的超越职权,放违规项目过关,大搞权钱交易,充当犯罪分子的保护伞;有的滥用职权,随意免征、减征排污费、环保罚款等如是。或许,大气污染归为“外来输入”落脚点是为了免于责罚,但如此守土弃责,着实令人嘘唏不已。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环境保护,说到底就是个厘清责任、做好事先预防事后补救的过程,如果责任不清,相互推诿,风险防范、过程控制、生态修复等环保手段都难以实现,好的生态环境质量也只能是空中楼阁。回到文中,整改措施指出:今后将环境保护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同时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辖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承担第一责任。各级党委将环境保护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统筹推进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诚然,唯有通过问责,才能在明确自身职责,让各监督部门、各位领导干部在具体工作中不敢懈怠、不能懈怠。
当然,环境污染具有复杂性、潜伏性和广泛性,说大气污染归为“外来输入”也有一定的道理。但如果全部责任“推脱”未免说不过去。所以,要改变当前空气污染事件的多发、频发,把大气污染强加于“外来输入”,除了法律要长出“钢牙利齿”,地方管理者更得转变发展理念、摒弃唯GDP论英雄等外尤为关键。得负责环境监管领导干部恪尽职守、严格执法;得加大渎职、失职惩处力度。要让其履好职、尽好职,对每一起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资源案件,都要追究执法人员相关责任,查清“放任”的背后有无利益寻租。总之一点,惩罚不“隔靴挠痒”,空气污染治理就会硬起来。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大气污染治理也非一朝一夕之功。相信,只要监督部门能制定好环境保护的规划和防治标准,并加大各种资源投入;相信只要对方政府、企业、所有民众“共同参与”,定能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责任追究的制度体系,让问责的压力真正转化为环境治理的动力,抓住环境保护“牛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