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宝鸡市委、宝鸡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水、电、热以及医疗和交通服务收费进行价格机制改革。
宝鸡市物价局综合法规科工作人员介绍,该《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相关文件精神,明确了宝鸡市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运用价格杠杆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据悉,《实施意见》分八个部分,共31条政策措施。主要亮点和创新有:加快居民用水、电、热户表改造力度,全面落实居民阶梯价格制度,保障价格改革的各项惠民措施落地实施;放开部分适合市场调节的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适时按照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要求过渡。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出台签约服务费和“服务包”价格标准,建立家庭医生收入与签约履约服务激励机制;鼓励城市公交根据市场需求开展特需定制服务,优质优价,实行市场调节价。鼓励新能源车辆在客运线路优先投放,探索新能源车辆在运营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根据建设成本、供求状况、交通拥堵、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科学制定收费标准,合理疏导停车供求矛盾。 (记者 张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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