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是,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8.8%,相当于251天。
7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明确了今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重点,确保完成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
《要点》提出,今年自治区提高空气质量的目标是,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09%,地级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8.8%。
据了解,今年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对培育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环保意识、推进工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加强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推进科技改革和科技创新等重点工作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今年上半年,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监测的19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2.9%,比去年同期增加3.6个百分点。其中,乌鲁木齐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0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