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确认,“十三五”期间,安徽省属和地方煤炭企业计划关闭煤矿21对,退出产能3183万吨/年,分流安置人员74347人。其中,2016年省属和地方煤炭企业关闭退出矿井10对,退出产能967万吨/年,分流安置职工23144人。到2020年,全省煤炭生产能力控制在1.1亿吨/年左右,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和资产负债率进一步降低,全员劳动生产率和企业盈利能力显著提高,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中国经济导报称,安徽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主要得益于牢牢把握了“五个坚持”。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亲自谋划。安徽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非常重视去产能工作,始终坚持高位推动,亲自谋划、亲自指导、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先后召开专题会议25次,深入煤炭企业生产一线调研近10批次,作出相关批示指示30余次。推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8+4”实施意见、方案,政策体系完备,互相衔接有序,确保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全力以赴,高效落实。今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任务异常艰巨,时间非常紧迫,退出标准十分严格。为此,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主动会同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和安徽煤监局等单位积极响应安徽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批示指示精神,全力以赴,快速行动,高效落实,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党中央国务院赋予的重要任务。
三是坚持不可恢复,真关真退。安徽省煤矿均为大型井工矿井,单井规模大、采掘深,井下布局复杂、资产设备多,回撤时间长。按国家要求完成时限,压力巨大,但牵头部门始终把此项工作当作一项坚定的政治任务,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快速行动,强力推进,坚决完成关闭退出目标任务,落实封闭填实井筒,做到不可恢复。
四是坚持一企一策,突出重点。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去产能企业的职工安置、债务处置和融资问题,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企业为主、政银帮扶,一企一策、形成合力”的工作原则,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症下药,逐个解决。企业积极主动,密切配合,针对可能的风险点,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想方设法化解困境,确保平稳顺利实施去产能工作。
五是坚持着眼长远,以“去”促“升”。坚持将转型升级作为工作靶向,同步推进企业改革重组,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同步推进盘活存量资产工作,提高国有资本质量和效率,推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与此同时,科学确定目标,确保产能真关真退。
—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统筹谋划。一是迅速启动贯彻落实工作。1月27日,安徽省召开全省第一次煤炭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谋划总体思路,安排部署任务,全面启动去产能工作。二是精心研究谋划。安徽省政府先后召开20多次专题会议,系统研究谋划去产能实施意见,以及职工安置、资金筹措、债务处置等具体政策。安徽省密集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听取去产能工作汇报。三是健全政策体系。出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8+4”一揽子政策体系,“1”即安徽省委省政府印发《安徽省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8”即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和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实施意见、在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实施方案;“4”即省属“三煤一钢”4户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方案。
—细化实化方案,科学确定目标。工作前期,时任省长李锦斌多次听取汇报,审慎研究确定目标任务,集体研究、科学评估去产能趋势影响,强调编制方案时,要摸清去产能应退数量、核清退出矿井人数、算清资产债务规模和权属关系、理清脱困转型的思路。在此基础上,形成上报国家的初步方案、试点方案、实施方案和目标责任书。
—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安徽省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国资委、安徽煤监局等部门组成的省煤炭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煤炭、钢铁两个办公室,其中,煤炭办公室设在安徽省发展改革委,承担日常工作。同时,涉及去产能任务的市政府、煤炭企业均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和多个工作推进小组。省政府与相关市政府、省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与相关市政府、煤炭企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市的总体任务、时序进度、工作责任和要求,层层压实责任。
—多方筹措资金,严格管理使用。安徽省政府积极研究确定专项奖补资金分担机制,确定原则上由中央和省分担50%,市(县)政府和企业分担50%。市(县)财政承担的资金从产能退出涉及的划拨土地收储出让收入中拨付,暂时无法变现的,由市(县)政府先收储并从本级土地出让收入中先行兑现,资金不足部分由企业兜底解决。
—坚持多措并举,稳妥推进职工安置工作。安徽省率先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6条职工分流安置途径,即鼓励企业挖潜消化一批、落实岗位补贴稳定一批、实施内部退养分流一批、组织岗位对接就业一批、落实扶持政策创业一批、提供援助服务托底一批。
—加强金融服务,防范债务风险。安徽省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债权安全,协调加强去产能重点企业金融服务。今年3月,安徽省成立了“三煤一钢”企业融资工作指导小组,在全国范围内较早建立了化解过剩产能融资帮扶工作机制。
—落实调控措施,保障安全稳定供应。积极落实276个工作日制度。从5月1日起,全省52对生产矿井产能由15749万吨/年重新核定为13229万吨/年,核减2520万吨/年。为响应国家调控机制,所有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逐步恢复正常生产,安全高效增加释放产能,保证冬季煤炭稳定供应。
—坚持远谋近施,推动企业脱困发展。出台了《关于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促进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财务成本、用电成本、人工成本和物流成本等有效降低。在“去”的基础上,做好“升”的文章,促进转型发展,推动技术、产品和商业模式创新,提升企业研发、生产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不断延伸煤炭企业产业链条,提升核心竞争力。
—严格验收标准,做到真关真退。及时编制《安徽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实施方案》,本着“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成立省级验收组织。严格实施核查验收,在企业预验收的基础上,省验收工作组采取现场勘察、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照国家验收标准,严格核查核实,客观出具验收意见,坚决做到关键设备撤除、井筒封闭填实,确保产能真关真退,永不可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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