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居委8月3日发布深圳第二季度环境公报,上半年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74个城市中排名第七。全市空气环境质量整体状况优良。
公报显示,第二季度全市环境空气质量AQI范围在22~144之间,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合计为84天,占总有效天数(91天)的92.3%,比上年同期下降6.6个百分点。PM10(可吸入颗粒物)、PM2.5(细颗粒物)和臭氧均比上年同期上升。
水质方面,除了盐田河与王母河,其他主要河流中下游水质劣于地表水Ⅴ类标准。与上年同期相比,茅洲河和新洲河水质污染程度有所加重,沙湾河(罗湖)、皇岗河和坪山河水质污染程度显著加重。第二季度全市共处罚环境违法案件458宗,比上年同期增加16%。罚款总金额35 60万元,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8宗。全市被处以100万元以上罚款的环境违法案件共两宗。
上一篇: 环渤海动力煤价报收583元/吨 环比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