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首次肯定“分时租赁”(共享汽车)在整个交通出行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是针对共享汽车发展的首个指导意见。
相比于共享单车的“野蛮发展”大大领先于政策出台,共享汽车的发展似乎还未呈现爆发之势,鼓励性指导意见就已出台。这是因为,共享汽车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比如盘活闲置车辆、打造节约型社会、方便人们出行,等等。但其发展却受到更多掣肘,比如经营企业风险较高、承租人的背景信息(如信用)更为重要、停车不如共享单车那样方便随意,环保型的共享汽车还面临充电桩的建造需求,等等。因此,要想促进共享汽车的进一步发展,扶持性政策是必不可少的。
2017年4月底,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和科技部发布了《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其中对于汽车产业发展形势面临的重大变化认知十分清晰,认为互联网与汽车的深度融合、互联网社交圈对消费的导向作用逐渐增强,消费需求的多元化特征日趋明显,老龄化和新生代用户比例持续提升,共享出行、个性化服务成为主要方向。这种新的消费需求,可能也是我国消费需求升级中的一部分,在共享经济的背景下,人们可能更在意出行工具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而且,从国家战略层面而言,发达国家纷纷提出汽车产业升级战略,加快推进产业创新和融合发展,我国汽车业经历了最初的粗放式增长之后,现在面临的主要挑战是提升品质与智能化水平,以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为突破口,满足层次更丰富的市场需求。
同时,目前市面上的共享汽车多以环保型为主,这符合人们对共享汽车的基本需求——短时行驶不需奢华,但却环保经济。而《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中也提到,将要“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逐步提高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扩大私人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因此,推动共享汽车产业的发展,无疑暗合国家对于新能源汽车使用的推广。
另外,根据新近的报道,出租车行业的发展不容乐观,一些城市出现了行业不景气现象,造成出租车司机大量流失。同时,网约车动辄加价1.5倍的普遍现象也备受社会诟病。因此,共享汽车的发展,可作为一种城市交通的补充力量,为人们出行提供更多的选择。当然,共享汽车并非只是一种产业形态,它涉及城市交通的重新规划与洗牌,城市应该坚持以公共交通为主的规划理念,为共享汽车的发展做好进一步规划。
一些评论指出了共享汽车的诸多发展难点,比如如何甄别承租人的信用、停车难、经营企业投资风险大等问题。可以预见,这些问题将会随着共享汽车的发展而不断得到解决。以上所述的政策背景便是共享汽车大发展的最大利好。现实中,来自企业层面的探索也在深入,比如深圳的共享汽车经营企业,已与支付宝的芝麻信用系统对接,以此甄别承租人的信用;再比如重庆等地,已为共享汽车划定了明确的停车位。
在我国的汽车产业中长期规划中,鼓励优势企业通过收购国际知名汽车品牌和企业,实施品牌培育的跨越发展。大型汽车企业尤其是新能源技术先进的企业,可以考虑布局共享汽车行业,以此既可以收集市场对新能源企业与智能化技术的反馈,大企业又相对可以承受较大的市场投入风险。当然,这需要是一种自愿的市场行为。
共享汽车是共享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符合中央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也是我国汽车产业转型与升级的一部分,更为人们的出行提供了多种选择,这些都是其发展的利好性背景。不过,它并不单单属于汽车业的范畴,最大的挑战在于城市交通的重新规划与洗牌,城市必须为此首先做好相应规划,真正使其成为城市交通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不只是通过共享汽车来装点门面。(评论员 祝乃娟 编辑 欧阳觅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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