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大连锦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进口原油使用配额。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批复中表示,山东齐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现有1套符合条件的炼油装置,原油一次加工能力350万吨/年,可使用进口原油160万吨/年。齐成石化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要求,淘汰自有160万吨/年炼油装置一套。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批复中表示,大连锦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现有1套符合条件的炼油装置,原油一次加工能力220万吨/年,可使用进口原油80万吨/年。锦源石化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要求,淘汰自有80万吨/年炼油装置一套。
根据中国石油与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截止8月1日,全国共有29家地炼正式获批,累计可使用原油配额9525万吨,三家地炼尚在公示中,合计配额644万吨。
据悉,仍有近10家地炼原油使用权已提交但未审核,申请配额量1800万吨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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