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流传着一些“免费安装光伏电站是骗局”的文章,这些文章似乎分析的头头是道,好像所有零首付安装的模式都是骗人的,恰巧小编之前参与过几个零首付户用的推广活动。实在是按耐不住内心的想法想表述一下,不是所有的零首付否是骗人的,之前某些媒体的“大标题”严重误导了不少人。新能源行业的户用端可谓是刚刚起步,这样的文章无疑对一种新模式下的新能源推广是致命的打击。这几天又不少朋友来电话咨询我关于“零首付”的问题,虽然我也表述了我个人的看法,但是我不能打消所有人对于这种模式的疑虑,因此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让广大的行业内外朋友了解并非所有零首付安装的模式都是骗人的,所有事情都要一分为二去看待,一刀切的观点不值得提倡!
小编总结下来,网上所流传的零首付骗局模式主要为:1、抬高电站造价。有的光伏公司将电站造价抬高至12元/W,甚至更高,但是贷款年限却设置成10年甚至更低;2、电站一切风险由客户承担,比如电站维护维修,电站设备损坏,拆迁,被破坏,补贴发放不及时等一切损失都由客户来承担;3、客户需要交纳2000-3000元不等的保证金,合同到期后,光伏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予以退还;4、贷款期间客户可以免费用电;5、免费运维时间短;6、保险费由客户自己出;7、每年给农户补贴600元左右;8、电站所有权是公司的。
这种模式是不是骗局小编不能确定,但值得肯定的是:部分分析还是合理的,比如电站造价太高,而贷款年限太短,那每年发电收益是否能够覆盖还贷,就有待商榷了;而电站一切风险都由客户承担,不管是否人为损坏,这样的方式确实就是霸王条款了;对于需要交纳2000-3000元保证金这样的行为,就不是真正的零首付了,零首付就是零首付,怎么还需要交保证金呢?对于贷款期间农户可以免费用电,不知道其它公司是如何宣传的,假如可以随意用电的话,那如何保障银行还贷呢。市场上的零首付户用光伏系统商是鼓励居民少用电,靠发电获取收益的;对于有些公司免费运维时间短,低至3-5年,与还款年限完全跟不上,这样电站一旦在还贷期间出了问题需要客户承担维修费用,如果电站质量不佳,对客户来说确实是个麻烦事了;对于保险费由客户自己出这样的规定,或许有的公司处于成本的考虑,但是我知道的好多零首付户用商是这样承诺的,还贷期间的保险费用是由其公司来出的;对于每年给客户补贴600元这样的约定,不知道其他公司是如何约定的,是给现金呢,还是免费用电呢?还是其他什么样的方式呢?这个我希望广大客户签订的合同的时候要在合同里面做相关的约束。至于电站所有权,那必须是客户的,怎么会是公司的呢,如果有这样的约定客户是绝对不能认可的。
此外,还有文章称,“有些企业为谋取最大利益而使用劣质组件及配件根本无法保证系统使用寿命及理论发电量值,而且企业也根本不想保质保量,此类型企业只需在前三四年内尽可能的忽悠老百姓签署银行贷款协议就达到目的,每签署一家该企业就可获利一万余元,那么当忽悠的数量足够多时,也就是企业跑路之时”。
据我所了解江苏一些新能源公司的操作模式完全异于这种所谓的骗人的“零首付”模式。大致如下:户用集成商与多家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了“光伏贷”合作协议,约定经公司推荐的客户可在银行采用零首付模式进行全额贷款,电站造价4万元,电站容量5KW(算下来8元/W),银行贷款12年,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用每月电费收益来偿还贷款,还贷不足部分由企业补足差额。贷款的主体是客户,但是承建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银行存有保证金,如客户或企业未及时补足还贷差额,银行会从公司的保证金中扣除该笔费用并要求公司补足保证金。这样一来,用户的切身利益得到了保障,为了满足还款需求,建设方也不敢用质量差的产品。
由于前12年发电产生的收益要用来偿还银行贷款,因此电站发出的电不能被客户随意使用,否则如何够偿还贷款呢。对此,据我所了解的一些新能源公司和客户有约定,每年保证客户1000元收益,如客户使用电站发出的电,是要按照居民电价结算的,否则随意使用电站发电的话公司就算有三头六臂也是补足不了差额的,所以有些公司打着免费用的口号,更不值得信任了。
针对网上所分析的这些骗局,我们的广大客户朋友们确实要擦亮眼睛,谨慎选择经销商,不要被夸大的利益所诱惑,但目前国家确实在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很多银行也都出台了相关的光伏贷政策,顺势而为,采取零首付的方式,对农村有独立产权住宅的老百姓来说,确实是一种福利,不要因某些被某些利欲熏心的人一些钻空子行为而十年怕井绳。
目前“变质光伏贷”已经得到有关部门的查处及遏制,决不允许在户用光伏市场上再次让用户伤心,让认真为老百姓带来福利与收益的良心企业伤心!请广大老百姓务必擦亮双眼,不因一颗老鼠屎而放弃了正规的增加收益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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