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门市发改局获悉,8月起,江门市区工业类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限价已调整为4.10元/立方米,为珠三角地区最低,每年可为全市逾300家企业减负至少1000万元。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支持本地工业发展,江门决定降低全市工业类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限价。在不超过最高销售限价的前提下,各燃气企业具体销售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其中,江门市区(蓬江、江海、新会)工业类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限价由现行的4.50元/立方米调整为4.10元/立方米;开平市和鹤山市的工业类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限价参照江门市区价格执行。台山和恩平由于暂未铺设管道天然气,辖区内企业暂时不享受上述价格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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