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和地区市场工业减排普遍采用第三方治理模式,未来第三方治理将成为工业环保市场的趋势。当前,中国各地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推进,在催生专业化治污需求的同时,刺激了环保产业的发展,加速了社会资本进入环保领域。可以预见的是,“十三五”时期的第三方治理或将迎来久违的“春天”。
两年“冷宫”无人问 第三方治理终于“飞上枝头”
最新消息显示,国家环保部发布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要求以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与排污许可证制度有机结合的污染治理新机制,探索实施限期第三方治理,支持第三方治理单位参与排污权交易。对于第三方治理而言,这个利好消息无疑是沉寂两年多来接收到的最悦耳动听的声音。
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创新工具,传统国家治理模式的补充与创新,第三方治理重要性日益凸显。第三方治理可以克服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等而导致的污染治理困境,开放性、专业性、契约性、竞争性,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第三方供给、第三方运营、第三方监管、第三方评估等不同的实践模式。
早在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已正式印发《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意见》,推行排污者通过缴纳或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委托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的新模式。与此同时,该《意见》明确提出,要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领域为重点,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营造有利的市场和政策环境,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健全第三方治理市场。
不过,两年多来,但即使面对万亿环保蛋糕,第三方却始终维持不温不火的尴尬态势。在众多业界资深人士看来,由于我国环境污染治理长期沿用“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一直都是排污企业作为责任主体自行开展污染治理,即便在政策大力扶持的红利下,第三方治理模式却始终被认为探索性治理实践。
据业内分析人士透露,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是,第三方在治污过程中,摆不好自己的位置——有的“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软”,生生变成了对甲方有求必应的弄虚作假者。从目前情况看,不少第三方治理的项目在立项之初没有明确后期的付费机制和资金来源;有些项目尽管已经明确,但财政难以执行,这导致企业不敢贸然参与。
“各领域第三方治理发展不平衡,市场低价无序竞争现象普遍,第三方和排污主体责任不清,第三方治理主体和市场的培育存在障碍,是目前第三方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急需多措并举加以解决。”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国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乃科接收媒体采访时曾表示。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环保部最新发布的《实施意见》中特别提出要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环保日常监管,引导排污企业委托第三方治理,自觉履行治理污染的责任和义务。
《实施意见》还提出,鼓励地方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积极引入社会资本,为第三方治理项目提供融资支持。探索引入第三方支付机制,依环境绩效付费,保障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治理单位权益。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既定规划计划中遴选潜在项目,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项目储备库,纳入相关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
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副司长张士宝表示,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应明确排污单位和第三方治理单位,同时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排污者污染治理主体责任与第三方治理单位具体治理相结合;二是坚持政策引导与先行先试结合的原则;三是坚持监管执法和信息公开结合,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监管和环保执法,着力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第三方治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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