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下午,唐山市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就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进行专项研究,对本市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提出明确目标。以此为标志,唐山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正式启动。全面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确保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秋冬季细颗粒物浓度比2016年同期下降22%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20%以上。
据了解,对照环保部及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唐山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提出,要突出秋冬季、采暖期这两个重点时段,狠抓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并重点抓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散煤治理、钢铁企业环保提升、面源污染防控、应对重污染天气准备等工作;下一步将在全市开展“五项攻坚战”,以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打好错峰生产运输攻坚战。错峰生产对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能源消耗有着积极作用。为此,唐山市对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及焦化、铸造、建材、运输等行业错峰生产和运输作出了明确规定,2017年10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市内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均延长至36小时以上;铸造企业及水泥、砖瓦窑、陶瓷等建材行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与此同时,该市将对区域内钢铁、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进行筛查,督促重点用车企业制定错峰运输工作方案,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合理安排运力,保证采暖季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确保错峰运输措施执行到位。
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各县市区和14个市级督导巡查组严格按照环保部“散乱污”企业4条标准,开展一次拉网式全面排查,对于列入淘汰类的企业,确保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设备、清原料、清产品)标准依法关停取缔到位,坚决杜绝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将所有“散乱污”企业全部纳入视线,确保不漏一企一户。凡存在瞒报漏报的,将纳入环保督查问责。
打好散煤治理攻坚战。唐山市是列入中央财政支持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12个试点城市之一,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和滦南县10月底前全面完成气代煤改造任务。为此,该市划定“禁煤区”“禁燃区”,在区域内将全部取消煤炭销售网点,禁止燃烧散煤。同时加大对劣质散煤销售的打击力度,充分利用煤质检查点,严禁劣质散煤流入,畅通举报渠道,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微信等销售散煤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查处并顶格处罚。扩大燃煤小锅炉淘汰范围,要按照省方案要求,在9月底前确保淘汰到位,全面完成“清零任务”。
打好面源、移动源污染防控攻坚战。该市将采取日常维护集中防控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加大城市外环线及重点路段的清扫保洁、超载、飘洒查处力度,最大限度保障市区环境质量,另一方面围绕工地、停工现场、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现场,露天矿山整治、散料堆场、重型车和渣土运输车等重点环节实施涉尘全过程监管,同时严格管控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切实降低环境污染。
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将严格落实河长制各项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好水污染治理,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提标、稳定达标。加强入河湖污染源排查,对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进行严格治理。与此同时,高度重视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问题,尚未完成建设任务的,相关县市区要采取超常措施,确保11月15日前建成投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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