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国家电网公司投资826亿元,推进新疆电力外送通道和疆内电网建设。到2020年末,新疆电力外送能力将从目前的1300万千瓦提升至2500万千瓦,750千伏骨干网架将覆盖全疆各地州。
8日,国家电网公司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十三五”电网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十三五”期间,新疆将建成准东—皖南±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新疆至西北主网750千伏巴州—若羌—青海花土沟交流外送通道。届时,三交流两直流的疆电外送通道,将使新疆电力外送能力达到2500万千瓦。
同时,围绕满足内供、外送和新能源消纳“三大任务”,加快推进新疆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到2020年,750千伏骨干网架将覆盖全疆各地州,建成环塔里木750千伏环网;围绕城市、工业区等负荷中心的220千伏电网形成双环网,沿绿洲经济带形成双链式辐射结构供电网;1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实现短半径、密布点,全面提升供电可靠性。
826亿元电网建设中,将有224亿元用于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解决边远贫困地区用电问题,到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贫困村通动力电增容改造等重点工程。
就业方面,国网公司保持对新疆人才招聘的特殊扶持政策,继续吸纳符合要求的本地劳动力用工。2017年—2020年,通过多种用工方式安排新疆本地3000人就业。
协议内容还包括,2017年—2020年,自治区政府每年筹措资金不低于9000万元作为贴息补助,用于支持新疆电网建设,增强电网发展能力。
此外,双方将积极稳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包括构建全疆统一电力市场,严格规范自备电厂管理,充分发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作用,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等。(记者杜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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