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能源圈子里出现了好几篇谈“交叉补贴”的文章,有人谈了电力行业的交叉补贴,也有人谈了天然气行业的交叉补贴。本文不谈“交叉之事”,因为兹事体大,不是一篇文章能讲清楚的。本文只谈城市燃气企业居民业务的亏损问题。
质量、数量、价格执行有偏差
理解市场交易,可以用“三位一体”的思考框架。“三位一体”指的是市场上的商品包括质量、数量、价格三个维度。
以苹果为例,酸甜是质量,1斤是数量,5元/斤是价格。天然气也是类似的,热值是质量,1立方米(国外一般用热值单位)是数量,3元/立方米是价格。消费者日常买苹果属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买卖。而那些付款和交货有时间差的交易,需要通过合同规定质量、数量、价格、付款、交货等条款。但所有交易的核心内容都少不了关于质量、数量、价格的约定。
虽然交易双方在合同里确认了商品的质量、数量、价格等信息,但是合同里写的与实际执行的往往存在差异。在发展市场经济起步较晚的国家,这种差异更是明显。
以天然气行业为例,合同里约定的每立方米天然气能产生多少热值,实际使用过程中却出现火力不足、掺杂无用气体等问题;又如,同一个门站,上游供气企业的气表显示输出100万立方米,下游城市燃气企业的气表却显示输入90万立方米。
这些执行合同过程中的偏差都是造成城市燃气企业居民业务亏损的重要因素。
成本中存在各种“暗亏”
总的来说,亏损的原因无非是供给成本高于销售价格。但搞清楚成本和价格到底是多少并不简单。弄清价格相对容易,厘清成本就难很多了。原因其实也简单,企业的成本里面藏着生存的秘密。
成本广泛存在于企业生产交易等各个环节,名目繁多。企业之间的合同、协议往往包含十几页、几十页甚至几百页的文字。每一项条款的执行都会或多或少产生成本。而经济学教科书里、会计账簿上各种名目的成本(或费用)概念,也说明了成本种类之繁杂。此外,现实世界还有很多成本是隐身的。
成本千变万化,准确掌握之后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城市燃气企业的成本不仅包括购气成本、输配成本,还包括计量差损失等交易成本。以计量差为例,上游供气企业少供点,下游终端用户多用点,夹在中间的城市燃气企业就会“两头受气”。有人提出通过提高终端售气价格来解决城市燃气企业的亏损问题。这似乎能够解决“明亏”,但单单提高下游售价,也可能引起更大的计量差。比如,价格提高后,终端用户偷气行为可能更加猖獗。
为了说明计量差对亏损的影响,下面举一个虚拟的例子。
假设某城市燃气企业上游的城市门站价格为2.3元/立方米,从门站到居民家里的输配成本为0.6元/立方米,终端售气价格为2.5元/立方米。这样,从价格上来看,亏损为0.4元/立方米。
再假设2016年居民业务终端结算(也就是能收上钱来)的用气量是100万立方米,城市燃气企业的供气量是110万立方米,而上游供气企业坚持说他们的气表显示供了120万立方米。那么,城市燃气企业实际上要向上游付120万立方米的钱,但仅从下游收到100万立方米的钱。输配成本按110万立方米计算,可得出该城市燃气企业2016年在居民业务上的亏损达92万元。
如果所有环节的供气量完全按照城市燃气企业的口径计算,110万立方米对应的亏损为44万元。也就是说,另外48万元是由于计量差导致的亏损。
可见,计量差导致的亏损可能比售价偏低造成的亏损更为严重。这种亏损并非显而易见,可称之为“暗亏”。
热值or体积,计价方式有影响
除了计量差,计价方式对亏损也有影响。计量差是由于交易双方对商品数量的处理不当引起的,而没有恰当的计价方式也将导致商品质量难以被准确定价。商品质量和价格的关系不稳定,将导致用户流失,这也造成了“暗亏”。
很多国家销售天然气都是按热值计价的,而我国主要还是按体积计价的。热值是天然气作为燃料时的价值所在,体积只是间接计量热值的单位。只有在天然气所含热值保持稳定时,体积计价的方式才能保证准确计价。
我国培育天然气行业的时间不长,上游供气企业拥有强大的市场势力,选择并延续了对其更为有利的体积计价方式。在天然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不太发达的时期,管网输配能力有限,以体积计价更利于收回管道建设成本。考虑到终端用户真正关心的是热值,为了进一步扩大天然气消费市场,原有的体积计价方式需要及时调整。
未来,随着天然气市场进一步扩大,国内国外各种天然气资源的利用将更加充分。上游气源的多元化将要求供气企业统一天然气的热值并以热值计价,以便更好地服务于终端用户。
综上所述,城市燃气企业居民业务的亏损问题不能只从销售价格的角度看,还应该深入分析成本结构,厘清各类“明”、“暗”成本。在此基础上,天然气市场的改革决策才能得到更好贯彻落实。(【无所不能专栏作者,应赛,能源行业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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