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治理,公认的节能环保产业“风口”。环境污染治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应运而生。当前,我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处在初期快速发展阶段,并以其较高的污染治理效率和较低的污染治理成本,为满足各地污染治理需求带来了新的解决方案。
为进一步推行第三方治理模式,根治“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尴尬现实,环保部近期印发的《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明确鼓励第三方加入,为市场拓展了新的空间。从当前的环境污染治理情况来看,第三方治理在提高污染治理效率、降低污染治理成本、促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及推动环境质量改善方面的优势已逐步显现。在这样的背景下,“第三方治理”模式应运而生,并不断成为环境保护领域中的一支生力军。
在此前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行过程中,污染治理责任不明晰的问题仍然存在。对此,《实施意见》明确,要坚持排污者担负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排污者担负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并根据污染物种类、数量和浓度,承担污染治理费用。政府作为第三方治理委托方时,因排污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或合同规定导致环境污染,政府可依据相关法律或合同规定向排污单位追责。
在环保执法层面,《实施意见》提出对偷排偷放、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对负有连带责任的环境服务第三方治理单位,应依法追责。第三方治理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排污单位的委托要求,承担合同约定的污染治理责任。在管理制度和治理模式的两大创新之下,政府和市场、企业各自的定位和职责都得以明确。
《实施意见》本质上是鼓励创新,已体现出区域第三方治理的大趋势。要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例如鼓励绿色金融创新,积极开展试点示范,编制发布第三方治理典型案例目录,帮助和引导排污企业开展第三方治理工作。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领域为重点,积极开展试点示范,有针对性的遴选潜在项目,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项目储备库,纳入相关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而在环保监管趋严的背景下,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有利于中小工业企业借助外力达到环保要求。对此,业内人士评价,此项政策的出台,必然会为第三方治理,特别是工业污染领域第三方治理市场打开快速发展的大门。诚如以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为突破口,鼓励引入第三方治理单位,对区内企业污水、固体废弃物等进行一体化集中治理,并支持第三方治理单位参与排污权交易,以多种形式实践第三方治理模式。
“该《实施意见》的发布可谓恰逢其时,它强调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对环保产业的发展是一大利好。”业界分析普遍指出,环保企业随之也将迎来新的产业空间。迄今,以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与排污许可证制度有机结合的污染治理新机制初具雏形。
“不过,第三方治理的进入门槛相对更高,不是简单做几块表格就能完成,而需具备丰富经验、系统性强的企业才可胜任。”环保资深专家薛涛指出。截至目前,环保行业缺乏对第三方治理行业的引导及信息的整合应用和公开,导致排污单位在选择第三方进行污染治理时,难以获取完整、准确的第三方治理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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