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煤炭行业去产能的深入推进,虽成效凸显,但仍存在资金匮乏、新的产业效益增长点难以形成、企业历史欠债多等突出问题,而债务处置尤为突出且亟待解决。
高企的负债率制约着煤炭企业的发展
据有关统计,2016年,全国共关闭退出煤矿2000处左右,涉及产能3亿吨左右。这些煤矿关闭退出后,留下了大量的不良资产;同时,煤矿关闭后,煤矿所承担的各类债务也不能有效化解。从煤炭企业实际情况看,绝大部分被关闭煤矿是非独立核算(独立法人)单位,煤矿所有债务均由集团公司统借统贷统还,煤矿关闭退出后,所有债务均由集团公司承担,造成企业债务负担增加,不良资产率上升,经营风险加大。
如淮南矿业集团关闭退出煤矿4处,形成债务总额88.8亿元;淮北矿业集团关闭退出煤矿9处,形成债务总额76亿元,该集团需要统借统还的债务51.2亿元。
9月17日召开的中国煤炭经济30人论坛的2017年秋季峰会重点讨论了降低煤炭企业杠杆率的问题,论坛秘书长、中国煤炭经济研究院院长岳福斌在会上分析了当前煤炭产业的资产负债和降杠杆情况。
债转股是目前煤炭企业对去杠杆的较佳选择
岳福斌认为:
生息资本职能化后,在难以通过权益性融资还债的情况下,债转股是较佳选择,从理论上讲,没有改变生息资本的本质,只是改变了所有权的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
煤炭企业杠杆率过高重点是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债权人又主要是五大国有银行,在国有金融和非金融企业间推进债转股可操作性会更高些。
债转股政策出台近一年进展缓慢
2016年8月,银监会就《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金融债权债务处置的若干意见》向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及股份制银行,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征求意见。
2016年10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细化和明确了债转股实施方式。
将近一年的时间过去了,煤炭企业债转股的签约情况和落地情况是什么样的呢?
截至目前,共有21家煤炭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了债转股协议,协议金额为3530亿元,但是债转股落地项目仅有8个,涉及金额655.73亿元,为签约规模的18.6%。
煤炭企业普遍反映债转股过程中,金融机构有更多的话语权,导致债转股还存在着落地难的问题。此前,全国政协委员、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原总裁梅兴保曾对记者表示,虽然国务院将债转股纳入了日程,但一直进展缓慢。
1.2016年11月14日,山东省国资委、中国建设银行、山东能源集团签署市场化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
2.2016年12月8日,山西焦煤集团、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国资委三方共同签署了市场化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按照协议,山西焦煤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将共同出资设立总规模约250亿元的山西焦煤集团降本增效基金和山西焦煤集团转型发展基金。
3.2016年12月14日,农业银行与贵州省政府共同签署六枝工矿集团市场化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
4.2016年12月26日,山西大同煤矿集团、山西阳泉煤业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在北京签订了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合作设立100亿元规模的债转股产业基金,用于这两个集团下属企业的股权投资。
5.2016年12月28日,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北京银行西安分行签署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
6.2016年12月28日,中国建设银行与安徽省重点企业签订了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
7.2017年1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与河南省国资委、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平煤神马集团、安阳钢铁集团签订了首批市场化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总额达350亿元。
8.2017年2月12日,山东兖矿集团与工商银行签署支持兖矿国际化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工商银行向兖矿投资100亿元人民币,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提供46亿美元信贷,支持兖矿国际化发展。
9.2017年3月3日,国寿陕煤债转股基金宣布100亿元资金全部到位,这标志着国内保险业首个债转股项目成功落地。
10.2017年4月11日,阳煤集团与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正式签订市场化债转股合作协议,拟设立总规模原则上为100亿元的“债转股”基金,用于企业偿还存量负债和经营周转、项目投资等。
(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煤炭企业债转股为何落地难?
岳福斌指出:
一、债转股是参与主体的无奈选择,缺少内生动力源。不少煤炭企业表示,虽不排斥债转股,但基本形式与政策导向一致,多数仅适用于银行贷款。对于公开债券市场上的债券,企业转股意愿较低。这次债转股是在面对发生债务危机情况下,政府主要是从宏观经济角度提出的,而微观企业,无论是金融类还是非经融类,大多缺少这种风险意识。
二、此次债转股时间节点选择不利。一般来说,产业经济周期期初、期末阶段资金短缺。如果换个时间段,比如黄金十年期,煤企还贷银行不要的场景下,债转股肯定会容易落地。
三、此次债转股缺少系统性。债转股是一复杂的系统该工程,目前看,主体不完善,缺乏第三方服务机构;客体选择难;环境有缺失的情况下,落地不会容易。
四、寻租意识较浓。参与主体心知肚明,少有让利和共渡难关的思维,反而想借机捞一把或甩包袱,落地难是必然的。
五、此次债转股的基础不实。前期准备的不充分,基础工作做的不实,企业和金融机构没有找到资金流的平衡点,缺乏公允的价格形成机制;没有统一的适度性标准;法律法规等行为规范不完善;缺少规划和评价考核标准、方法。
六、存在将债转股异化为债转债(明股实债)的情况,而且成本较高,难以落地。
七、企业和经融机构都缺失理性预期判断,债转股在赌的意识下难以下箸。
高企的煤炭负债率让煤炭企业“勒紧腰带”过日子,好的项目投入捉襟见肘,企业被动陷入恶性循环的泥潭,如何科学推进市场化债转股积极稳妥降低煤炭企业杠杆率,不仅仅是煤炭企业面临的难题,更是国家和全行业工作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