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网站21日发布《关于做好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写道,各省区市和相关企业要加强煤炭产运需动态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供应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努力保障十九大召开前后煤炭稳定供应。
《通知》指出,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和上下游行业变化对煤电油气运供需关系的影响。重点加强对生产、销售、库存等情况的跟踪监测及产运销衔接,保持合理库存水平,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供应中的问题,保障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市场稳定有序供应。
《通知》要求,加快推进煤炭优质产能释放。一是各产煤地区要组织指导煤炭生产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组织生产,不得以简单停产方式开展或应对执法检查,重点产煤地区要认真落实保供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增减挂钩、减量置换要求,加快办理相关手续,促进建设项目依法依规投入建设生产。相关政府部门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加快办理建设项目核准手续;对已核准项目,要积极协调加快办理采矿许可、土地使用、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生产许可等后续手续,已建成项目要及时开展联合试运转和竣工验收等工作。三是按照严格条件标准、严格减量置换的原则,对部分符合条件的优质产能煤矿重新核定生产能力。各地和有关中央企业要积极协调和组织具备条件的煤矿加紧落实产能置换方案,为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增加有效供给创造条件。
《通知》提到,做好电力稳发稳供。一是落实稳定发电责任。各单位要按照要求,继续做好相关工作,首先确保完成今年电力迎峰度夏任务。各地要认真执行优先发电计划,密切跟踪并及时公开进度,切实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优先上网。发电企业要分析供需形势,提前做好燃料采购、运力衔接和储存,千方百计扩大场存能力、提高存储水平;做好设备维护和检修,稳定发电出力,兑现直接交易合同。二是优化电网运行方式。电网企业要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优化火电机组运行方式,为清洁能源上网腾出空间;充分发挥北京、广州电力交易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大跨省区送受电规模,实施余缺互补;积极开展发电权交易,实现清洁能源机组与火电机组间利益调节,鼓励同一集团内实行跨省区发电权交易。三是增强系统调节能力。各地要加大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力度,积极扩大热电解耦规模,增强系统消纳可再生能源能力;要建立利益调节机制,切实落实《可再生能源调峰机组优先发电试行办法》,再加快认定一批调峰机组,提高火电机组参与调峰积极性;鼓励清洁能源机组与煤电机组、自备电厂开展发电权交易,引导参与调峰。
《通知》还写道,加强与运输部门的沟通衔接,制定煤炭、粮食等重点物资运输方案,强化运输综合协调,确保重点物资运输平稳有序。
《通知》强调,要坚持“全国保华北,华北保京津唐,京津唐保北京,北京保核心”的原则,全力保障重点地区发电供暖煤炭供应。京津唐地区,要积极落实煤源,加强运输调度协调,提前做好电煤储备工作,确保电煤稳定供应。东北地区要充分认识今冬明春煤炭供应保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承担起本地区保供责任,进一步研究完善保供方案,确保责任到人、措施落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要认真落实特别应急供煤措施,组织煤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生产,全力保障东北地区和京津唐地区煤炭稳定供应。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保供难度较大的地区,要合理把握去产能的节奏和力度,积极整合资源,完善储煤设施,提高社会存煤和电厂存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