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清洁供暖的指导意见》,进一步部署北方采暖区的清洁供暖工作。业内认为,该意见的出台意味着“蓝天保卫战”又发起了新的攻势。
距离北方地区开始冬季集中供暖不足两个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清洁供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北方采暖区的清洁供暖工作开展进一步部署。
当前,我国北方采暖地区城镇已基本形成以集中供暖为主、多种供暖方式为补充的格局,但还存在热源供给不足、清洁热源比重偏低、供暖能耗高、污染大等问题。
《意见》指出,加快推进燃煤热源清洁化、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供暖、有效利用工业余热资源、全面取消散煤取暖、加快供暖老旧管网设施改造等措施。中央财政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试点城市推进清洁方式取暖替代散煤燃烧取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重点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及可再生能源供暖工作,减少散煤供暖,加快推进“禁煤区”建设。
在业内人士看来,《意见》的出台意味着“蓝天保卫战”又发起了新的攻势。冬季雾霾频发的北方地区推进城镇清洁供暖,可以保障群众采暖需求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取消散煤燃煤清洁化成重头戏
根据《意见》要求,煤炭清洁化再次成为本次清洁供暖工作的重头戏,热源侧、用户侧双管齐下,力图实现供暖过程中煤炭利用从需求侧到供给侧的全面绿色升级。
针对热源侧,加快推进燃煤热源清洁化。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燃煤热源清洁化改造,逐步提高清洁热源比例。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热源应当逐步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鼓励采取第三方提供改造、运营、维护一体化服务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改造;不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热源,应当因地制宜采用工业余热、“煤改气”“煤改电”、可再生能源、并入城市集中供暖管网等其他清洁热源进行替代。
针对用户侧,全面取消散煤取暖。城市主城区、城乡接合部及城中村要结合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以及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全面取消散煤取暖,采用清洁热源供暖。其他尚未进行改造或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地区,鼓励以“清洁型煤+环保炉具”替代散煤。
“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是中央提出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对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改善大气环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北方地区农村冬季取暖很多都是散煤直接燃用。直燃直排的散煤燃烧方式,不仅造成能源的巨大浪费,而且会将大量二氧化硫、PM2.5等有害物质直接排放到大气中,成为雾霾的一大元凶。因此,对于散煤清洁化、高效化处理就显得十分必要。”采煤高级工程师、陕西神驰矿山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胡连根指出。
从目前来看,对于北方散煤治理最大的问题就是使用清洁煤以后居民生活成本会增加。而财政补贴政策出台又不够及时,以至于居民对清洁用煤的热情不高。
对此,《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大资金投入。以“2+26”城市为重点,开展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中央财政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试点城市推进清洁方式取暖替代散煤燃烧取暖。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出台支持清洁供暖的政策措施,统筹使用相关财政资金,加大对清洁供暖工作的支持力度。鼓励各地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资金投入。
各地对于发展清洁供暖响应也很积极。北京预计“煤改电”(不含“煤改气”)最高要完成约900余村的总量任务。天津“清洁供暖”3年要完成除山区外的100万户、1亿平方米散煤取暖清洁能源替代,2017年计划安排清洁取暖项目共计24项,总投资约110亿元。
“有了资金支持,散煤取暖治理便有了强大后盾。而且随着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强,很多城镇居民已经认识到了散煤取暖的危害。此外,现在各级政府都在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劣质散煤,整治散煤销售场所,从源头上杜绝劣质散煤进入市场。因此,未来北方城镇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开展也会顺畅很多。”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新能源设计研究中心运营部经理杨超表示。
因地制宜可再生能源将大展拳脚
由于北方取暖已经形成一个较为固定的模式,如何在有限成本之内,确保整改措施有力、有效。这也成为清洁供暖工作推进过程中必须考虑的问题。
《意见》强调,推进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清洁供暖工作要以“因地制宜”为基本要求,各地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资源能源状况等条件,科学选择清洁供暖方式,加快燃煤供暖清洁化,因地制宜推进天然气、电供暖,在可再生能源资源富集的地区,鼓励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满足取暖需求。
举例来说,针对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重点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及可再生能源供暖工作,减少散煤供暖,加快推进“禁煤区”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天然气和电供暖。
而在电力资源充足地区,优先发展用户终端电供暖方式,综合运用各类热泵、高效电锅炉等多种方式推进电供暖,积极发展电供暖与蓄热相结合供暖模式。
此外,我国北方部分地区风能、光能资源较为丰富。《意见》指出,要充分利用北方地区风、光资源富足的优势,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供暖。大力推进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项目。将可再生能源供暖作为城乡能源规划的重要内容,重点推进,建立可再生能源与传统能源协同的多源互补和梯级利用的综合能源利用体系。加快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建设,为城镇社区和农村清洁供暖。
“北方地区风、光资源优势明显,可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供暖。可再生能源均可充分利用为清洁供暖资源。目前已经有分企业在发展新能源供暖项目,这些项目可能也会得到政策支持。未来,可再生能源在城镇供暖领域将有更大的作为。”能源互联网研究学者聂光辉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指出。
值得注意的是,北方余热资源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被《意见》列为北方清洁供暖的重要热源之一。
“工业余热一直都有,但此前一直未被重视。《意见》提出有效利用工业余热资源,这对于实现供暖清洁化与工业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具有重要意义,从而达到双赢,而这一被忽视的资源也将大放异彩。”一位不愿意具名的业内人士透露。
强化监督制定城镇供暖考核评估
《意见》提出,各地要研究制定推动清洁供暖的支持政策,将清洁供暖作为重点支持的民生工程,通过价格、补贴、投融资等政策支持和引导,有效降低清洁供暖项目建设及运营成本。
在政策层面完善之后,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清洁供暖就形成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在具体实施中效果如何,这就需要监管来发挥作用。
对此,《意见》强调,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有效的督查制度,加强对本地区城镇清洁供暖工作的监督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城镇清洁供暖评估考核体系,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确保清洁供暖工作顺利推进。
据了解,对于已经开始试点的地区,四部委将提出目标任务,并根据批复的实施方案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主要包含任务目标、长效机制建设、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等方面内容,用于全面反映地方工作成效。
此外,绩效考核将分成年度考核和总考核等多个阶段和层次,年度考核不达标的暂缓安排奖励资金,总考核不达标将被“一票否决”,即取消试点城市资格、扣回全部奖励资金。
对于资金的监管,财政部副部长刘伟此前曾表示,地方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避免发生“钱等项目”问题。要注重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与有效性,确保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四部门将视情况组织专门检查与政策督导。
“推进北方城镇清洁供暖时间紧、任务重,执行起来也会有一定困难。有些地方可能会出现走形式,数据造假等现象。这个时候就需要发挥监管的作用。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这样可以更为准确和公平,同时也给一些想暗箱操作、鱼目混珠的敲响警钟。”品牌中国战略规划院副秘书长刘如君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