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试行)》启动实施,计划从2017年到2020年开工建设270公里综合管廊。《办法》对相关部门的责、权予以了明确,同时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综合管廊的开发和建设,无疑有助于深圳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速。
《深圳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试行)》近日实施,办法要求各类管线强制入廊,在检修时人员可进廊作业,不再需要对马路“开膛破肚”。同时,深圳计划从2017年到2020年开工建设270公里综合管廊。
以往,每当城市出现严重内涝或者“拉链路”现象,各界总会呼吁加快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这种现代城市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也逐渐为人们所了解和重视。如何推进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是备受关注的民生问题。
地下综合管廊也被称为“共同沟”。它是建设在城市主干道地下的大型封闭管仓,将多种市政管线集中敷设其内,统一管理,以实现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和资源共享。按照专家的说法,地下综合管廊就像是“一座建在地下的房子”,管廊内空间宽敞,里面有序地“住”着市政给排水、电力、热力、通信、交管、燃气等各类管线。其建设对充分地利用地下空间、节省投资、改变城市面貌,具有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
在一些发达国家,共同沟已经存在了一个多世纪。早在1833年,巴黎为了解决地下管线的敷设问题和提高环境质量,开始兴建地下管线共同沟。至目前为止,巴黎已经建成总长度约100公里、系统较为完善的共同沟网络。此后,英国的伦敦、德国的汉堡等欧洲城市也相继建设地下共同沟。1926年,日本开始建设地下共同沟,到1992年,日本已经拥有共同沟长度约310公里,而且在不断增长过程中。值得一提的是,日本于1963年还专门制定了《关于建设共同沟的特别措施法》,从法律层面规定了日本相关部门需在交通量大及未来可能拥堵的主要干道地下建设共同沟。
就我国而言,多数城市在共同沟的建设方面是滞后和缺位的。深圳是全国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较早的城市之一,但整体推进速度依然未尽如人意。早在2005年,深圳就在大梅沙建成了第一条地下综合管廊,随后,光明新区和前海也相继铺设地下综合管廊,可是目前深圳共建成地下综合管廊却仅为13.4公里,这与一些国际化的城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地下综合管廊造价高昂,据住建部测算,每公里超过1亿元,比四车道高速公路还高。但正如有业内人士所言,与造价高昂相比,相关法规缺失才是建设滞后的主要原因。除了《城乡规划法》中关于地下管线的指导性意见外,我国至今仍无全国性的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地下管线的规划、测绘及档案资料管理等事项分属于不同部门,一旦涉及利益分配和具体责任的承担,不是你争我抢就是互踢皮球,最终仍各行其是,这使得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步履维艰。
《深圳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布,则对相关部门的责、权予以了明确,同时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综合管廊的开发和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采用政府投资、社会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投资相结合的模式。政府可以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等形式,推动社会资本参与管廊的投资和建设。这些有针对性的措施出台,无疑有助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提速。
某种意义上,地下综合管廊也是一座城市的“良心”,欠账终归要补齐,但愿深圳的综合管廊建设计划能早日付诸实施,造福民生。
目前深圳建成地下综合管廊仅为13.4公里,这与一些国际化的城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