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从市发改委获悉,宁波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将由每立方米3.16元下调到3.04元,下降了0.12元/立方米。具体自今年9月1日后最近一次抄表时间之日起执行。
本次管道天然气调价范围为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及“六区二岛”(不包括杭州湾新区、大榭开发区,杭州湾新区按慈溪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慈溪市的天然气价格标准执行)的非居民用气。
据悉,调价后的非居民气价在全省仍处于最低水平;与省外同类城市相比,也处于较低水平。这为我市广大工商企业进一步减轻企业用能负担,提高企业竞争力提供了支撑。
本次非居民气价下调主要来源于两大因素,一是上游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下降0.10元;二是天然气增值税率由13%下调到11%。经测算,这两项因素将影响终端非居民用气价格下降0.12元/立方米。
降低非居民用气价除了可直接为企业用户减轻用能负担外,还有利于提高天然气用户的用气积极性,进一步扩大用气规模。
我市自2015年以来已经连续四次下调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累计下调每立方米1.41元。据市发改委人士分析,按照去年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实际销量4.09亿立方测算,年可为我市广大工商用气企业降低用能成本5.77亿元。
另外,从10月1日起,我市工业企业的食堂和职工集体宿舍用水,将全面执行居民生活水价,为更多中小企业降本减负。按照新的政策,工业企业向供水企业申请独立装表即可享受优惠水价,并且独立装表改造费用按相关工程定额决算的八折优惠收取。对企业月用水量在1000吨以下的工业企业,不要求必须向供水企业申请单独装表和内部管道改造,可直接按比例进行优惠。工业企业有食堂和宿舍的,按总用水量10%比例执行居民水价;对只有食堂没有宿舍或只有宿舍没有食堂的,按总用水量5%比例执行居民水价。
按照去年供水量测算,此次政策优化后,供水企业每年累计让利将高达3000万元左右,这还不包含装表改造费用的优惠。此举将有效减轻我市工业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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