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少地方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非法经营的现象较为突出,对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威胁。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消除风险隐患,经省政府同意,省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联合协调小组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打击整治百日行动,重点打击整治非法经营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船)。
10月10日,省公安厅、商务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四部门联合向社会发出通告,强调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成品油经营行为。未经依法批准,擅自销售、运输、储存成品油的,均属非法行为。《通告》敦促无证无照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船)经营者,在通告发布之日起停止营业,并于7日内自行拆除相关经营设施。逾期不停止营业和拆除设施的,将依法处罚并强制拆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船)销售成品油,违者将依法处理。通告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并公布了各地举报电话。
据介绍,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省政府还将对工作推进不力、措施不实或因履职不到位引发重大案件事故的地区和人员进行督察问责。省公安厅负责同志表示,针对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可能出现的暴力抗法及干扰、阻挠执行公务等行为,各地警方将严厉依法查处打击,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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