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中国社科院当代城乡发展规划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城乡一体化蓝皮书:中国城乡一体化发展报告(2017)》发布会在京举行。
蓝皮书指出,所谓“光伏进乡村社区”就是全国乡村居民家庭大批量地利用家庭光伏系统,甚至出现光伏的社区化联网交换、合作等更深入的活动。美国光伏利用则更侧重于分布式,尤其是居民家庭。根据美国国家可再生能源实验室的预测,美国2021年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容量约占全部光伏累计装机容量中的46.1%,而居民光伏累计装机容量又约占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容量的61%,居民家庭光伏利用规模的增长速度要快于美国整体光伏行业。
我国光伏终端利用规模扩张十分迅速,2010年,我国光伏累计装机容量为800兆瓦,2016年则高达74480兆瓦。但是,我国光伏终端利用各个方式之间的发展并不平衡,分布式光伏所占比例相对较低。2016年我国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容量的规模约为10300兆瓦,仅占我国整个光伏累计装机容量的13.3%左右。而且,分布式光伏终端利用在其各个途径的发展上也不平衡,主要集中在大型公共建筑、路灯等市政设施以及偏远农牧区上,真正具有潜力的乡村居民集聚社区则相对非常薄弱,呈现数量少、碎片化的特点。
从2014年《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47号)发文以来,光伏扶贫在全国大面积铺开,许多省、市、县纷纷出台配套政策、文件。2016年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更是将光伏扶贫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并明确了具体的项目名单和实施细节。光伏扶贫政策的政策力度、项目空间巨大。
光伏扶贫是精准扶贫项目之一,扶贫变“漫灌”为“滴灌”,将光伏发电与精准扶贫结合起来,更重要的是社会效益。光伏扶贫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产业扶贫的有效措施,是造福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民生工程。
光伏扶贫项目开启了扶贫开发由“输血式扶贫”向“精准扶贫”的转变,一次投入、长期受益。从光伏产业角度看,实现了拉动产业发展、光伏应用与农村资源的有效利用。从社会效益看,光伏扶贫既是扶贫工作的新途径,也是扩大光伏市场的新领域,有利于人民群众增收就业,有利于人民群众生活方式的变革,具有明显的产业带动和社会效益。
研究从中央到各级地方出台的政策文件和实施方案,不难发现现有光伏扶贫政策存在明显的问题。一是重建设轻运营。尽管有运营的经济效益核算等考虑,但运营的收益分配、产权归属、更新改造、运营主体、组织架构等运营中的关键问题,却论述不详,没有阐述充分。
二是扶贫体系不完善。光伏扶贫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工程,又是时间跨度很长的项目,维护、维修等环节才是真正影响光伏扶贫后续效果的关键因素,但没有引起重视。三是扶贫主体地位被动。在光伏扶贫的各级政策中,贫困农户、贫困村集体处于被动救助地位的意识很明显,贫困农户、贫困村集体处于“物化”状况,这既影响了光伏扶贫的效果,也是对扶贫对象的不尊重。
光伏扶贫政策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有很多原因,主要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是对扶贫工作不了解,不清楚扶贫规律。二是对农村、农户、农村基层组织不了解,因此,政策或实施项目时,农村、农户、农村基层组织的出现就很模糊、很抽象。三是消化光伏产品剩余产能意图过于明显,其实,对能否扶贫以及这些光伏项目的长效经济、社会效益缺少考虑。
光伏扶贫的经济规模是非常巨大的,具有很大的项目空间。通过研究政策,可以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提高光伏扶贫的效果:一是从政策学、发展经济学以及农村经济社会现实和扶贫实践出发,结合光伏发电的技术经济特点,研究构建光伏扶贫的项目经济社会评价、项目后经济社会评价体系。二是研究组织实施光伏扶贫的社会服务体系。召集相关企业,在维修、维护、融资、电力销售方面进行专业人员培训、相关农民培训。三是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扶贫角度,组织召开光伏扶贫高层论坛。四是充分发挥扶贫政策、组织和地方政府资源,与光伏企业合作,打造光伏扶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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