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17年,以京津冀为代表的重点地区环境执法力度在不断加大。
10月17日,北京市环保局发布消息,2017年,全市环保部门针对污染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京津冀地区打击环境违法相关案件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出现大幅增加。
北京市环保局介绍,2017年1~9月,全市固定源共立案处罚3833起,处罚金额1.45亿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84.72%和86.19%;其中,全市贯彻执行新环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4起,查封案件496起,停产限产10起;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共办理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70起、涉嫌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案件32起。
不仅是北京市,京津冀等重点地区环境执法力度均在加大。
今年上半年,天津市环保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3万人次,检查企业1.3万家次,立案2861起,下达处罚决定1851起,下达责令改正决定2409起,共处罚金1.08亿元,其中立案数量、下达处罚决定数量、下达责令改正决定数量、处罚金额分别是去年同期3.77倍、3.01倍、4.04倍和2.32倍,半年处罚金额已超去年全年金额。
今年9月,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全省重点城市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活动情况进行通报。今年1至8月,河北共清理发现治霾措施不力问题37321个,对直接责任人追责8312人,其中对党的领导干部问责200人。
对此,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近两年情况看,环保执法力度加大的趋势明显,尤其是今年情况比较特殊,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考核年,京津冀等重点地区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的压力比较大,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是必然的。
“随着新《环保法》的深入实施,环保督查的范围和力度不断加大,环境保护的理念也更加深入人心。”马军表示,不仅仅是京津冀,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甚至是全国的环保执法力度都在加码。
今年1~8月,全国实施《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及移送环境犯罪案件总数24777件,而2016年1~8月,该数据仅为9932件,意味着总量是去年同期的2.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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