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公布2017年流通领域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抽检了100个成品油样品,有8个样品不合格。
为认真履行《大气污染防治法》赋予的职责,落实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部署,根据《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部分地方工商局集中开展2017年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流通领域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检实施方案》的要求,云南省工商局组织对红河、文山、西双版纳、昭通等4个州市流通领域成品油商品质量进行抽检。
本次抽检了100个成品油样品。其中:车用汽油(V)50个样品,车用柴油(V)50个样品。车用汽油检验项目包含研究法辛烷值、硫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密度、锰含量、胶质。车用柴油检验项目含闪点、硫含量、密度、冷滤点、凝点、馏程。
经过检测,共有8个样品不合格,不合格率8%。其中,车用柴油不合格5个样品,不合格率10%,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硫含量、闪点、冷滤点;车用汽油3个样品不合格,不合格率6%,不合格项目为研究法辛烷值。
对检出的不合格成品油商品,云南省工商局已下发通知,要求相关州市工商局依法组织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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