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庆市彭水县人民政府网获悉,10月19日,彭水发改委根据当前天然气上游价格变动情况,按照CNG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下调彭水非居民用CNG天然气销售价格。
据悉,自今年11月1日起,除城镇居民生活用气之外的商业用CNG天然气价格由每立方米4.07元调整为3.98元;自2017年10月20日起,车用CNG销售价格由原来的每立方米4.10元降为每立方米4.00元(按质量计算,由每千克6.03元下调为每千克5.88元)。天然气价格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彭水发改委要求相关经营企业务必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明码标价,接受公众监督。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不得推迟时间调整价格,更不得有擅自提价、搭车涨价或变相加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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