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西南地区弃水问题,实现水电资源的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推进能源结构转型升级,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西南地区水电消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力争在“十三五”后期不新增弃水问题。
根据《通知》要求,四川省、云南省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电力供需形势,优化两省电力“十三五”发展目标,科学安排在建项目开发时序,保持水电、风电、太阳能等合理发展规模。
2016年1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在《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中表示,要坚持市场化消纳机制,基本解决四川、云南水电消纳问题。强化政策措施,新建项目应提前落实市场空间,防止新弃水现象发生。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西南地区水电消纳的通知》指出,力争在“十三五”后期不新增弃水问题。
针对弃水问题,规划指出,重点依托西南水电基地开发,建成金沙江中游送电广西、滇西北至广东、四川水电外送、乌东德电站送两广输电通道,开工建设白鹤滩电站外送工程,积极开展金沙江上游等消纳方案研究。
在此次发布的《通知》中,两部委明确,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要尽快建成“十三五”规划的滇西北至广东±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开工四川水电外送江西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乌东德电站送电广东广西输电工程,结合在建梯级建设投产时序,积极协调推进白鹤滩水电站和金沙江上游水电外送通道建设工作,争取“十三五”期间新增四川送电能力2000万千瓦以上、新增云南送电能力1300万千瓦以上,确保水电送出通道需求。
同时,在保证跨省区送受水电一定优先发电计划的基础上,富余水电通过参与受电地区市场竞价扩大外送比例。鼓励四川、云南等省利用富余水电边际成本低的优势,积极开展水电与载能企业专线供电试点,增加本地消纳和外送。
两部委还表示,将建立健全市场化消纳机制。按照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要求,积极发挥北京、广州区域电力交易平台作用,完善市场规则和交易机制,推进跨省跨区水电市场化交易,鼓励开展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形成有利于水电优化配置的市场化机制和价格机制;进一步放开发用电计划,推动送受双方通过自主协商、集中竞价等方式开展跨省区市场化交易,研究开展跨省跨区水火发电置换交易,通过合理机制鼓励受电地区减少火电出力,为接纳外来水电腾出空间,促进跨省跨区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各地积极稳妥建立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提高电力企业提供辅助服务的积极性;大力实施电能替代,促进水电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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