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气候司负责人李高在发布会表示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我们坚持将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工作定位,在碳交易系统运行过程中避免过多投机、避免出现过多的金融衍生产品。
实录如下:
彭博新闻社记者:我的问题是,中国是否会在今年年底按计划在全国启动碳交易市场,您认为让中国全国范围内碳交易市场生效,大约需要多长时间?谢谢。
李高: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也是利用市场机制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一项重大举措,国际国内都比较关注。同时,全国碳市场的建设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要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要出台完善的规章制度,要建设可靠的交易系统,还要开展扎实的能力建设等。而且,相关制度政策还需要经过实践检验。碳市场建设需要较长时期的不断完善。
李高:2011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在北京等七个省市组织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这个试点的工作很重要的目的就是为建立全国统一的碳市场来探索和积累经验。近年来,我们主要是从以下几方面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有关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省市纳入交易的有多个行业,有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截至2017年9月累计配额成交量达到1.97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约45亿元人民币。试点范围内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呈现了双降趋势,在推动参与企业和试点地区的低碳发展、有效控制二氧化碳排放方面,试点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培养了一批队伍,提升了相关的能力。同时,我们在试点的过程中取得的良好经验,发现的一些问题,对我们做好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都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
李高:二是积极研究国外碳市场的经验,也吸取它的教训。近几年来,我们与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包括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合作,我们也在跟踪学习欧盟的国外碳市场的实践,还有它的制度建设的经验,同时对出现的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也进行了深入研究,这些都作为研究的成果体现到立足国情、建立全国碳市场相关的政策设计当中。
李高:三是持续推动、完善全国碳市场的相关制度设计。比如组织起草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企业碳排放报告管理办法,包括《碳排放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等相关的配套措施、配套制度。目前,也在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立法的审查工作,这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另外在实践中,根据各地方上报的企业历史碳排放数据,研究部分行业的配额分配指南,到地方开展试算等工作,这都为我们完善制度、推进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李高:四是开展碳市场相关的支撑系统建设。我们组织建设碳排放数据报告系统,目前还在推动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的建设工作。
五是深入开展碳市场相关能力建设。几年来,我们通过开展历史数据核查,开展碳市场相关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了对7000多家重点排放企业的历史数据核查,累计开展了四万余人次的碳交易的相关培训。这些工作对碳市场的建设会起到非常重要的基础性的作用。
李高: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我们坚持将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工作定位,在碳交易系统运行过程中避免过多投机、避免出现过多的金融衍生产品。在全国碳市场建设过程中坚持稳中求进的基本要求,按照市场导向、政府服务、协同推进、广泛参与、统一标准、公平公开的原则,分阶段稳步推进。我们将在实践当中不断地总结碳市场建设的运行经验,不断地发展完善碳交易系统。
经过前一段时间的努力,应该说全国碳市场建设的工作取得积极成果,目前总体的进展情况良好。我们也有信心按照既定的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完成好碳市场建设的相关工作,切实发挥碳市场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方面的作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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