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煤矿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6.7%、76.9%
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责任大于天。来自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的消息显示,今年以来,全市煤炭系统持续加大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力度,扎实做好煤炭行业去产能工作,提高矿井本质安全水平,全力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
截至目前,全市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6.7%、76.9%,并实现了党的十九大期间煤矿安全生产“零事故”、“零伤亡”。
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0月17日,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相关负责人对我市今年最后一个关闭的煤矿——万盛经开区黄水凼煤矿进行了市级验收。验收过程中,针对发现的部分地面建筑、设备撤除不到位,矿井原翻煤设施封堵不严,矿井排水沟渠塌陷等问题,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
安全是煤矿职工幸福之基、企业生存之根、行业发展之本。进入10月以来,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精神,明确“在岗位、在现场、在状态”的责任要求,采取坚决措施加大煤矿事故防控力度。
10月18日,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主要负责人率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监察处、监管处、瓦斯防治处、办公室、渝南监察分局等部门共24名监察监管人员,深入南桐煤矿-450M四区回风上山等工作面开展安全大检查。
与此同时,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及各分局(办事处)共有100多名监察监管干部深入产煤区县和生产建设矿井,驻地盯守矿井安全,全力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将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煤矿安全生产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为扎实做好事故防控工作,专门组织召开了局党组(扩大)会议,要求全市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严阵以待、严防死守、严督细查,深入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坚决防控煤矿事故发生,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同时,对煤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监察干部依法履行职责提出明确要求,对于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律依法从快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对不履职、不尽责的监管监察干部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多措并举确保安全
据介绍,今年以来,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要求,协调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先后制发了两个文件,明确细化了严格落实煤矿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健全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包矿盯守、强化矿井安全分类监管、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等9条刚性措施。
在全市煤矿开展瓦斯专家会诊,深化火灾、水害、顶板等重点灾害治理,提升矿井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加大煤矿关闭力度,加快淘汰落后煤炭产能,2017年计划关闭的10对矿井已有6对完成关闭验收,年底前全市煤矿将由年初的63对减少至53对。
10月以来,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进一步加大了执法力度。全体局领导按照“划片包干”要求,组建督查组分赴各产煤区县开展督导;局机关处室定点联系产煤区县和市属国有矿业公司;各监察分局(办事处)安排处级以上干部联系产煤区县或煤矿;全体监管监察干部深入井下、头面,借用建筑施工中的旁站式监理实施旁站式检查执法,对关键部位、关键岗位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检查执法,坚决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全局监察监管干部除应急值守外全部深入一线开展执法,累计开展各类检查执法活动103矿次,查处事故隐患和问题303条,责令停产矿井2个,责令7个采掘头面停止作业,立案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11项,实施行政罚款37.5万元。
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还积极配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对国务院安委会5月巡查、8月督导、9月督查及当前“回头看”反馈的涉煤问题照单接收,全面认领,坚决整改。对于点上的问题,立说立行、立说立改,并做到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改进工作;对于面上的问题,抓紧建章立制,推动相关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值得一提的是,10月以来,该局严格执行向煤矿派驻安监员制度。对于市属国有生产煤矿,由各驻地监察分局(办事处)每矿派驻1名监察员、属地监管部门派驻2名监管员、矿业(煤电)公司派驻5名安监员,实行“三级”联合驻矿盯守;对于乡镇煤矿,由区县监管部门每矿派驻3名监管员。
目前,全市230余名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仍在对全市57个煤矿开展24小时不间断盯守。全面落实24小时值班和关键岗位领导到岗带班制度,严格煤矿安全生产日报告制度。全市所有矿山应急救援队伍一律24小时在岗待命。
严防事故反弹回潮
“10月以来,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全市煤矿安全‘基本面’仍亟待改观,瓦斯等重大灾害治理任重道远,监察监管执法离‘严细实’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任务仍然艰巨。”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严防事故反弹回潮为目标导向,始终保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措施,抓好5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煤矿安全大检查。坚决整改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反馈涉煤问题,认真开展“回头看”,督促煤矿企业深入开展“日周月”排查,督促产煤区县落实“首查必罚”要求,强化夜查暗访、突击抽查,加大预防性执法检查处罚力度,采取坚决措施严防年底事故反弹和“翘尾”。
二是全力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严格落实驻矿盯守制度,建立完善事故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持续强化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加大事故多发地区和事故高发时点防控力度,严控复工复产、深化打非治违,确保煤矿安全。
三是提速煤矿关闭退出。尽快完成今年10个煤矿关闭任务;高度重视已关闭煤矿对存续煤矿安全威胁,杜绝事故发生;扎实做好煤炭行业去产能稳定工作。
四是提升矿井本质安全水平。督促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夯实基层基础基本功。大力推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抓好煤矿灾害治理、监测监控、信息化建设等项目对接落实。
五是扎实抓好事故警示教育。在全市范围开展“10·31”事故警示教育活动,认真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措施及改进要求,针对突出问题逐一对标对表,切实整改落实,以事故教训推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