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山西省人民政府10月31日在太原市联合召开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年来煤矿事故教训,分析山西煤矿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和面临形势,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8月11日,山西和顺吕鑫煤业发送滑坡,造成9人死亡,事故蓄意瞒报。晋能集团董事长王启瑞在警示教育会上首先道歉:事故和瞒报行为,给全社会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我代表晋能集团向遇难者家属表示深深的歉意,向国家安监总局、省委、省政府和社会各界做出深刻检查。
“晋能集团兼并重组吕鑫煤业后,仅仅按煤炭产量收取一定管理费,没有做到真投入,真控股,真管理,也就是没有负起主体责任。”山西省副省长贺天才说。
10月26日,同煤集团同生同基煤业发生低氧窒息事故,三人死亡。目前,山西省已经发生较大及以上煤矿事故8起,位居全国第一位。山西省副省长贺天才表示,今年以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双上升态势,到10月30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为27起和62人。也就是事故起数翻一番,死亡人数增加了67%,这与全国煤矿事故双下降形成明显反差。
山西省今年以来发生的煤矿事故中,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和资源整合矿井事故多发,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卜昌森分析,造成山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主要市场因素是煤价持续上涨。“当前煤炭市场与去年相比价格翻番,综合煤价达到每吨550元,比今年年初的360元上涨53%。部分煤矿企业面对高煤价丧失理性,违法违规生产的冲动强烈。生产矿想‘多出煤’,建设矿想‘早出煤’,停工停产矿想‘偷出煤’,拟关闭矿井则上演‘最后的疯狂’。”卜昌森说。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厅长向二牛坦陈,目前在山西,一些市县煤炭管理部门只检查、不执法或者只下文书、不处罚,监管执法力度层层衰减。向二牛表示,红线意识和监管部门的职责,都要把握好。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黄玉治指出,近年来山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重大事故时有发生,水害和瓦斯较大以上事故多发,资源整合矿井事故易发,国有大矿事故上升。这些事故充分暴露出汲取事故教训不深刻、超能力生产严重、“隐蔽采场”问题突出、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力、资源整合矿井管理不到位、安全基础管理薄弱和监管体制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黄玉治强调,山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以瓦斯、水害、顶板为重点,着力推进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切实加强资源整合矿井安全管理,确保抽掘采平衡,着力防范国有大矿发生大事故;着力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机械化、自动化和培训等基础建设;着力强化监管监察执法;着力提升事故查处和警示教育力度;着力抓好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