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淄博市煤炭总量控制工作方案(2017-2020年)》(下称《方案》)公布,确保2020年将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700万吨以内,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气代煤电代煤工程任务。
《方案》明确,严控新增耗煤项目,加快利用优质清洁能源,以气代煤或电代煤等方式推进煤炭替代,推进工业企业煤炭削减,对重点行业实施燃煤综合整治,科学配置热源,优化热网布局,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强燃煤散烧管控,确保2020年将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700万吨以内,力争控制在2500万吨以内。
届时,在“四位一体”区域及各区县建成区设定禁煤区,禁煤区内禁止单位、企业、个体经营者使用煤炭,对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洗浴、宾馆、饭店及沿街商业房等经营单位的分散燃煤锅炉、茶浴炉,全部实施替代改造。禁煤区内禁止销售煤炭和建设储煤场。扩大外电入淄规模,力争2020年度从市外购电达到160亿千瓦时。增加天然气供应,力争到2020年天然气使用量达到20亿N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