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城市区禁煤区煤炭流通执法检查工作动员会召开,晋城市从市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市工商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建成5支禁煤联合执法队开展禁煤检查,严格限制劣质煤炭、煤球等煤焦燃料违法流入禁煤区。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晋城市从11月1日起,在东至白水东街、太焦铁路线,西至西环路,北至北环路,南至白水街的范围内建立了“禁煤区域”,禁煤区内禁止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煤炭、煤球等各种煤焦燃料。晋城市在陵沁路与兰花路交叉口、中原街与白水东街交叉口、西环路与中原街交叉口、北环路与景西路交叉口设置检查卡进行24小时检查,此外还设置了一个流动巡查站。主要工作任务是组建禁煤工作联合执法队,实行24小时检查,受理群众举报,依法处罚违法燃用高污染燃料行为,查扣违法运输车辆,溯源查处销售企业,严查生产厂家,保障执法工作等。
此次市区禁煤区煤炭流通执法检查工作将采取联合执法、设卡检查、“路条”管理、溯源查处等措施,严格限制劣质煤炭、煤球等煤焦燃料违法流入禁煤区。对检查中发现的劣质煤炭、煤球等煤焦燃料车辆,将追溯上游销售企业;对违法流入禁煤区内的劣质煤炭、煤球等煤焦燃料进行溯源,依法查处生产厂家;加强对出租户流动人员的管理,做好禁煤区内燃煤设施取缔和执法检查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禁煤区”工作任务,实现散煤“清零”目标,彻底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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