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秋冬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近日,晋城市工商局在全市流通领域开展成品油质量“双随机”抽查抽检工作。
抽检工作依据抽检依据GB17930—2016《车用汽油》和GB19147—2016《车用柴油》从2017年10月15日开始至2018年2月28日,每月对省局“双随机”油站名单进行抽查抽检。
此次成品油质量“双随机”抽查抽检工作共分两个阶段进行。2017年10月15日,晋城市工商局开展了第一阶段成品油质量随机抽查抽检工作,共抽检41个成品油经营单位。在抽查成品油质量的同时,重点检查了成品油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是否依法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以真实的名称和标记销售油品、是否对油品等信息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等情况。第二阶段成品油质量随机抽查抽检工作将在12月至次年2月进行,拟对成品油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抽检。
晋城市工商局要求各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工商局确定的抽检对象和抽检批次,结合流通领域经销单位检查分阶段实施抽查抽检。每个抽检对象抽检什么品种、抽检几个批次由市工商局根据省工商局确定的抽检对象数量和批次数量进行适度安排。要认真落实抽查抽检工作,对下达的任务对象进行重点检查。对下达的抽检批次,要根据任务对象的实际规模进行全覆盖、全批次抽检,总体要求是省工商局确定的抽检对象均要实施抽查抽检,确定的抽检批次数量均要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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