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28个督查组对照任务清单的720个具体任务点位进行了现场核实,发现其中的69个点位存在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点位中,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27个,施工工地扬尘管理的14个,工业企业未落实无组织整治要求的9个,未安装治污设施、非工业污染问题的各5个,涉气“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各3个,超标排污或未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其他涉大气污染问题、加油站专项整治的各1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部分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甚至有企业仍在生产。督查组抽查“2+26”城市185个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具体任务点位时发现,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中建五局万科公园施工项目、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河南郑东天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中盛混凝土有限公司、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河南圣起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河南阳光防腐涂料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单位)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停产、限产要求,仍在生产(施工)或有明显生产迹象。
二、部分工业企业和施工工地扬尘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防扬尘治理措施不完善,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督查组检查发现,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市政路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房山沥青厂料堆场、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市卓越水泥有限公司、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翔隆钙业有限公司、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新星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康泰橡塑制品厂、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中意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安阳瑞源建材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的车间(堆场)未安装除尘设施或防扬尘措施不完善,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
督查组共抽查了27个施工工地,发现北京市房山区城关中心棚户区改造0009地块项目、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昌盛花园北区建设项目、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阳光小区施工工地、山西省阳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路一个施工工地等14个施工工地存在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的防扬尘措施不完善或不到位。
三、仍有部分工业企业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或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存在违法排污现象。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多维联合轻钢板材有限公司聚氨脂加心板生产车间的一台粉尘集气罩与排污管道断开,废气无组织排放。天津市天重江天重工有限公司自动监控设施的烟道截面积参数实为17.63,与备案参数不一致(备案参数为19.63)。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力达无纺布厂挥发性有机物(VOCs)光氧治理设施未运行,废气直排。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河南省重起机器有限公司焊接工段露天作业,未使用焊烟收集处理设施,废气无组织排放。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河南省豫龙胶带有限公司部分橡胶硫化机、热压成型设备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光氧治理设施未使用,废气直排。
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市天重江天重工有限公司破碎工段、山西省阳泉市荣世宝工贸有限公司两座铝矾土竖窑、河南省豫源起重机机械有限公司喷刷漆工艺等5家公司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废气直排。
上一篇: 渭南天然气供气压力今冬依然严峻
下一篇: 光伏产业成合肥靓丽“产业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