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内获悉,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已于日前下发。根据规划,2018年2月第一批试点地区启动交易,2018年年中前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并适时进行推广。
《通知》要求,参与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项目应满足的条件包括:接网电压等级在35千伏及以下的项目,单体项目容量不超过20兆瓦(有自身电力消费的,扣除当年用电最大负荷后不超过20兆瓦);单体项目容量超过20兆瓦但不高于50兆瓦,接网电压等级不超过110千伏且在该电压等级范围内就近消纳。
通知规定,光伏发电在当地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度电补贴标准基础上适度降低。单体项目容量不超过20兆瓦,度电补贴需求降低比例不得低于10%:单体项目容量超过20兆瓦但不高于50兆瓦的,度电补贴需求降低比例不得低于20%。
按目前的0.42元/kwh的度电补贴水平,即使降低10%以上达到0.378元/kwh,结合电力用户综合电价0.6元/kwh的水平(打折后的协议电价),再减去大致的过网费0.15元/kwh水平,总度电收入0.828/kwh依然具有相当的经济性。就算0.42元/kwh度电补贴降到0.3元/kwh,总度电收入仍可达到0.72元/kwh,且收入结构相当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