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网站13日消息,近日,发改委、能源局印发《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方案指出,2017年可再生能源电力受限严重地区弃水弃风弃光状况实现明显缓解,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
方案提出,要完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机制、充分发挥电网关键平台作用、加快优化电源结构与布局、多渠道拓展可再生能源电力本地消纳、加快完善市场机制与政策体系等举措。
方案指出,2017年可再生能源电力受限严重地区弃水弃风弃光状况实现明显缓解。云南、四川水能利用率力争达到90%左右。甘肃、新疆弃风率降至30%左右,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弃风率降至20%左右。甘肃、新疆弃光率降至20%左右,陕西、青海弃光率力争控制在10%以内。其它地区风电和光伏发电年利用小时数应达到国家能源局2016年下达的本地区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或弃风率低于10%、弃光率低于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管理部门要及时总结解决弃水弃风弃光的工作成效和政策措施,并提出后续年度解决弃水弃风弃光的工作目标,发改委、能源局组织评估论证后确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工作目标,确保弃水弃风弃光电量和限电比例逐年下降。
方案表示,完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机制。落实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制度,推进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市场化交易。并多渠道拓展可再生能源电力本地消纳。加快实施电能替代。“十三五”期间全国实现电能替代电量4500亿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