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愈加重视能源的可持续性发展和转型发展。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毫无疑问,多能互补将是提高综合能效、促进能源转型的重要能源投资项目。
《关于推进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2016〕1430号)指出了终端多能互补系统的主要形式:面向终端用户电、热、冷、气等多种用能需求,因地制宜、统筹开发、互补利用传统能源和新能源,优化布局建设一体化集成供能基础设施,通过天然气热电冷三联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智能微网等方式,实现多能协同供应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
多能互补系统不仅仅是各类分布式电源的组合,本质上是综合能源服务商通过用户用能需求分析,结合各分布式供能系统的固有生产成本、转换效率以及外部能源交易价格信号,选择整个系统能源生产成本最低、用户用能成本最低的开机组合方式,以此满足用户的各类用能需求。因此它需要一种集成优化机制去实现,单纯的分布式电源发电上网模式难以实现多能互补系统的优化。中发9号文发布以后,我国的电力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市场机制建设日趋完善,也为多能互补系统的集成优化创造了有利条件。
1、多能互补可以选择其它3类试点进行联姻
目前,笔者认为为发挥多能互补优化作用,从目前的政策文件分析,至少可以有3种模式可以选择。
01、与增量配网试点结合
第一批增量配电试点正在有序推进,第二批增量配电试点名单也呼之欲出。多能互补和增量配网的关系,笔者在《增量配售电业务将助力多能互补项目发展》一文中已经论述,增量配网业务和售电业务可以为多能互补系统能源的生产、传输和消费之间建立一种关联,进而实现多能互补优化。
多能互补在增量配网中开展,可以在较大范围内实现多能互补系统的集成优化,是大型多能互补项目重点考虑的一种发展模式。
02、与微电网试点结合
《推进并网型微电网建设试行办法》(发改能源[2017]1339号)明确了并网型微电网建设的基本原则以及交易方式。毫无疑问,微电网是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的重要手段之一,而《推进并网型微电网建设试行办法》则是实实在在为多能互补+微电网的操作提供了操作办法。
微电网发展思路是“源网荷”协同发展和管理,和多能互补“源-荷”耦合优化思路一致,但是目前文件关于微电网的负荷容量要求不大(20MW),适宜小型的多能互补系统。
03、与分布式发电交易试点结合
《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901号)近日发布,关于分布式发电参与市场化交易一事也算尘埃落定。文件重点提到了分布式发电项目可采取多能互补方式建设。该模式实际与增量配网的结合模式原理一致,均是在配电网范围内通过市场交易建立多能互补系统和用户的偶合关系,进而实现多能互补系统优化。
采用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方式实现多能互补优化最大的优点在于能源投资方不必操心相关配网设施的建立,但是由于交易平台暂时只能为独立于多能互补系统的电力交易平台或电网调度机构,如何协调其与多能互补优化平台是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2、因地制宜选择发展模式
笔者接触的不同能源投资业主经常会问一个问题,究竟应该如何操作多能互补项目既能够使它顺利落地又能够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上述3种模式的试点工作由于都刚启动,实际上均没有太多可以参考的运行经验。但从目前相关的电改工作开展情况来看,我们在分析采用哪种模式的时候应该重点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多能互补系统的建设规模和装机方案;
该地区的“过网费”标准及项目将来可能的“过网费”标准;
该地区电力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的发展前景;
该地区电网企业的合作意向;
3、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多能互补系统
在目前的政策文件下,多能互补系统有多类发展模式可以结合,并且可以分析出每类模式下多能互补系统的经营模式和经济性。但是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刚起步,有许多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但从发展趋势来看,我国电力市场机制必将是朝着一个健康合理的方向发展。根据电力工程使用寿命来看,多能互补系统将是一个可以持续运行20~30年的项目,因此在选择多能互补发展模式时,除结合当下政策,也应该结合发展趋势判断多能互补系统的发展模式。
4、结语
多能互补项目能够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对我国兑现《巴黎协定》承诺、实现能源转型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同时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为多能互补系统的集成优化创造了有利条件,可以选择不同试点类型与多能互补项目结合优化,但应该因地制宜的进行选择,只有合适的发展模式才能体现多能互补项目本身的最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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