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开了省委环保督察整改方案。针对省委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提出的问题,西安市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西安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对全部34个具体问题均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
2017年4月6日至5月7日,陕西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西安市(含西咸新区)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8月22日反馈了环境保护督察意见。西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先后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市政府专题会,专门研究部署省委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西安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简称《方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永康明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坚定不移践行“两山”理论,增强“看齐”意识,扎实落实省委“五新”战略部署,坚决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确保中省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市委副书记、市长上官吉庆担任西安市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组长,多次强调要把做好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加强跟踪督办,用群众感受评价整改成效,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方案》明确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中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对标“五新”战略任务,全力聚焦“十大短板”, 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从解决督察反馈问题入手,通过铁腕治霾、柔性治水、依法治山、合力治脏、立体增绿,加快补齐生态短板,着力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美丽西安、品质西安建设步伐。
针对省委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提出的问题,西安市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西安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对全部34个具体问题均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对能立行立改的,迅速行动,坚决“清零”;对需逐步整改的,建立台账,限时销账;对需长期努力的,持续推进、一抓到底,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在加快整改落实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思路、创新举措,健全长效机制,制定了10个方面的重点举措。一是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二是强化环保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三是健全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四是持续加大生态环保投入力度。五是扎实推进中国制造2025行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六是扎实推进铁腕治霾·保卫蓝天“1+1+9”组合行动。七是持续改善水环境。八是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九是开展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回头看”。十是深入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方案》明确了4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和市级相关部门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一抓到底。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制定整改方案,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三是严格督导检查。建立联合督办机制,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强化问责,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四是强化信息报送,及时公开整改进展情况。
下一步,西安市将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主动整改、尽快整改、坚决整改,并举一反三、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开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新局面,为建设美丽西安、品质西安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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