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南阳市环保局获悉,南阳市印发《关于南阳市“电代煤”“气代煤”财政补贴方案的通知》,深入推进“电代煤”“气代煤”工作,加快城乡分散燃煤污染治理,不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此次“电代煤”“气代煤”财政补贴范围主要是中心城区四区及鸭河工区、官庄工区,补贴期限为一年。凡是纳入省定“电代煤”“气代煤”项目实施清单的燃煤锅炉企业用户,城乡厨炊电气化购置电炊具、燃气灶具代煤用户,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安装使用清洁取暖的城乡居民用户和采用热泵技术实现区域集中供热的居民用户均可享受一次性财政补贴。
按照方案要求,完成“电代煤”“气代煤”改造的锅炉用户,每蒸(吨)补贴1万元;居民户户内用电、用气的采暖设备,每户最高补贴1750元;采用热泵或蓄冷蓄热技术的“电代煤”项目,每平方米使用面积补贴10元,农村居民使用高效清洁燃烧炉具的补贴,500元封顶。
截至目前,南阳市累计已完成“气代煤”用户2万户,“电代煤”用户39894户,“电代煤”“气代煤”财政补贴发放工作正在按照方案规定流程全面展开。同时,该市还积极鼓励中心城区各区加快引进PPP、BOT、合同能源管理、设备租赁、以租代建等管理运作模式,开展差别化试点探索,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