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环保部公开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8省(区)公开移交案件问责情况。据环保部介绍,从问责人数情况看,8省(区)此次共问责1140人。其中,多地副市长遭警告、记过处分,即便离任也仍难逃被追责。比如:哈尔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冬季大气污染严重,时任哈尔滨副市长的贾剑涛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洛阳市部分企业长期超标运行造成环境污染问题,洛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侯占国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等。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中央环保督察的力度很大,可谓前所未有,下一步可能还会进一步加强。
8省份共问责1140人
环保部介绍,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一批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6年7月至8月组织对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8省(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6年11月完成督察反馈,同步移交100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其中,内蒙古17个、黑龙江13个、江苏11个、江西11个、河南20个、广西9个、云南11个、宁夏8个。
从问责人数情况看,8省(区)此次共问责1140人,其中厅级干部130人(正厅级干部24人),处级干部504人(正处级干部248人)。分省(区)情况是:内蒙古自治区问责124人,黑龙江省问责170人,江苏省问责137人,江西省问责106人,河南省问责227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问责141人,云南省问责110人,宁夏回族自治区问责125人。
环保部称,8省(区)在问责过程中,注重追究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尤其强化了领导责任。对此,常纪文指出,中央环保督察最开始很少督察到厅级干部,后来督察的力度不断加码,下一步可能还会进一步加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从具体问责情形看,有部分人员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据环保部介绍,8省(区)被问责人员中,通报20人,诫勉320人,责令公开道歉1人,组织处理18人(次),党纪处分178人,政纪处分584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9人,批评教育9人,停职检查1人。被问责的厅级干部中,诫勉46人,党纪处分40人,行政处分40人,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从问责人员分布看,8省(区)被问责人员中,地方党委46人,地方政府299人,地方党委和政府所属部门666人,国有企业49人,其他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及基层工作人员80人。
环保部强调,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安排,严格责任追究是环境保护督察的内在要求。
离任仍难逃被追责
记者注意到,因为环境质量恶化,多地副市长被问责。一些干部虽然已经调离到其他岗位,但仍难逃被追责。
比如,在对内蒙古自治区的环保督察中,督察组发现,近年来岱海湖持续萎缩,水质成倍下降,生态功能明显退化,给予乌兰察布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王国相记过处分,给予乌兰察布市政协秘书长那胜巴图(时任凉城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在对江苏省的环保督察中,督察组发现,镇江新区团结河葛村桥断面水质由2013年、2014年的III类下降为2015年的劣V类,镇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及断面长履职不力,给予镇江市市委常委、秘书长郭建(团结河葛村桥断面长)党内警告处分。
在对广西的环保督察中,督察组发现,玉林市南流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不力导致水质恶化,给予玉林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莫荣新(时任玉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党内警告处分等。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2013年以来,哈尔滨市秋末冬初重污染天气多发频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31名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给予时任哈尔滨市副市长贾剑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江西省萍乡市大气环境质量明显下降,2015年8家国控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中有7家存在超标排污问题,其中6家长期超标。给予萍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欧阳清新(萍乡市政府原副市长)和萍乡市政协副主席何义萍(萍乡市环保局原局长)党内警告处分等。
此外,2014年至2016年6月期间,河南省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不到位、管控不到位,致使空气质量持续恶化,污染严重。给予新乡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职伟行政警告处分。
常纪文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被问责的领导干部里面,有很多都调走了、升了官、退了休,但此次依然被追责,这体现了生态环境损害终生追责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都在问责中得到了体现,起到了很好的威慑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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