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宁夏环保厅、住建厅联合出台《关于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各地级市选择具备开放条件的环境监测设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或危险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等作为定期向公众开放的点位;2020年底前,实现全区环保设施等向公众开放常态化。
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对于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首次列入公开开放范围的有环境监测、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理等4项环保设施。其中,环境监测公众开放重点是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围绕布点采样、监测分析、数据处理和信息发布全过程开展,旨在让公众走近监测工作、了解监测程序。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收水范围、污水特点、处理原理及工艺流程、中控平台及在线监控设施等,垃圾产生、收集与转运过程、处理原理等工艺流程等,都将纳入公众开放重点。各类开放点每2个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公众开放活动,预约参观人数较多时应适当增加开放次数。
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旨在引导社会公众转变消费观念,培养绿色低碳环保生活习惯,增强公众对环保设施的科学认识和监督意识,以自身行动促进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等产品减量化等,以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