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湖北展朋发布关于收到仙桃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仙桃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8月28日对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公司总排放的水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的规定,仙桃市环境保护局对公司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仙桃市环境保护局要求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处以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五倍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新三板在线获悉,湖北展朋于2015年9月1日挂牌新三板,主要研发、生产、销售各类电子级、纳米级功能陶瓷粉体材料(目前主要以碳酸钡、二氧化钛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