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负责人尤艳馨23日介绍,2017年中央财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规模497亿元,截至目前已经下达390亿元。
她在当天环保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60亿元,支持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13个省区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保障燃煤锅炉整治、散煤替代、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等,其中60亿元专项用于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十三五”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272亿元,为改善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5亿元,支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水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等,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黑臭水体治理、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等。
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65亿元,主要用于31个省区市土壤污染防治,新启动一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
此外,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60亿元,重点支持南水北调沿线及重点水源地周边,主要用于农村污水垃圾处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从2008年启动至今,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435亿元,到2017年底,预计可完成整治村庄约12.9万个,受益人口近2亿人。
中央财政在去年支持4个项目基础上,今年已安排20亿元,支持青海祁连山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另有一批项目正在报批中。资金主要用于矿山修复治理、土地综合整治与修复、自然植被恢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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