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高检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日前派出督导调研组赴甘肃省对祁连山系列环境污染案进行督导调研,并提出具体督导意见。据统计,今年1月份至10月份,甘肃省检察机关经审查,共批准逮捕祁连山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8件16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3件30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4件15人。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督导组在调研中发现,近年来,甘肃省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祁连山生态环境。特别是在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被媒体曝光之后,甘肃省检察院及时下发了《甘肃省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多次派出工作组,深入张掖、酒泉、金昌、武威等地保护区实地督导,采取有力监督措施。
该负责人指出,在服务和保障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甘肃省检察机关发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比如监督缺少刚性,刑事犯罪线索发现较少;“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当地农业开发与环境资源保护存在矛盾等。
据了解,今年1月份至10月份,甘肃省检察机关侦监部门在服务和保障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共向民行部门移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3件,向反贪反渎部门移交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3件。
最高检督导组建议,祁连山保护区的检察机关应以辖区为单位,对祁连山生态环境资源进行地毯式搜索,由上级院加强工作指导,摸排立案监督线索,及时移送公益诉讼线索,深挖生态环境问题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同时,应向当地党委政府“借力”,积极争取支持,加大与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的沟通协调力度,提升甘肃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应用水平。针对部分群众为了利益而毁林的情况,检察机关要加强宣传教育,对于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滥伐、盗伐林木等犯罪行为,依法严惩,形成震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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