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11月30日下发《关于公布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名单及落实有关要求的通知》(下称《通知》),正式公布山西大同二期等10个应用领跑基地和江西上饶等3个技术领跑基地名单。《通知》要求应用领跑基地应于2018年6月30日前全部开工建设,12月31日前全部容量建成并网。
《通知》显示,能源局确定的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名单为:山西大同二期、山西寿阳、陕西渭南、河北海兴、吉林白城、江苏泗洪、青海格尔木、内蒙古达拉特、青海德令哈和江苏宝应共10个应用领跑基地和江西上饶、山西长治和陕西铜川共3个技术领跑基地。
为确保领跑基地顺利建设并取得预期效果,能源局要求各基地要进一步复核落实规划、环保、安全、土地等建设条件,严守生态红线、安全底线,符合规划要求和国土政策。各相关电网企业要按照承诺做好基地配套送出工程的建设工作。同时,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竞争性配置资源,不搞地方保护,不搞行政干预,不搞区别对待,竞争要一视同仁、公平开放。
此外,《通知》要求各技术领跑基地要认真做好光伏制造企业和前沿技术的审核把关,严格相关技术的先进性并确认相关产品尚未建成生产线、形成批量制造产能。各基地要科学选择和事先确定综合条件相对较好的项目承担基地综合技术监测平台建设。
按照相关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应用领跑基地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竞争优选,6月30日前全部开工建设,12月31日前全部容量建成并网;技术领跑基地应于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竞争优选,2019年3月31日前全部开工建设,6月30日前全部容量建成并网。
接下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方面,严格按《通知》规定及有关要求对基地优选、建设和运行进行监测监督,建立健全和强化落实工作激励和失信惩戒等制度,保证项目示范引领作用的充分发挥。对于不按要求建设和失信的基地及相关方,依有关规定办理;对于不能按期完成竞争优选或开工建设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基地建设。
“这次的正式名单和之前公示的没有太大变化,时间节点和预留的1.5GW指标在之前9月份文件里也已提到,因此《通知》总体符合预期。”SOLARZOOM新能源智库专家丁亚昨天对上证报记者说。
国家能源局9月发布的《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2017年领跑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显示,本期拟建设不超过10个应用领跑基地和3个技术领跑基地,应分别于2018年底和2019年上半年之前全部建成并网发电。2017年剩余规模作为激励机制预留规模。
丁亚表示,《通知》规定这批领跑者明年6月底前开工,装机集中在下半年特别是四季度,因此对明年上半年的装机贡献相对较小。但这次的招标电价会对后续的补贴政策有一定影响,很具指导意义。
作为对比,第二批领跑者计划要求今年9月底前并网,在去年10月底前所有基地就已完成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