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验收抽查组对河南省2017年去产能矿井关闭情况进行了抽查验收,并对2016年关闭矿井进行了“回头看”,对河南能源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成果给予充分肯定。
国家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审阅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重点抽查了河南能源2017年部分关闭矿井验收主体是否明确、程序是否规范、资料是否齐全、标准是否严格、后续工作是否到位;复查了河南能源2016年去产能矿井是否出现死灰复燃,同时落实国家财政部河南专员办前期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6年以来,河南能源针对去产能工作任务重、分布广、问题多(关闭矿井、去产能、分流职工数量分别占全省的一半以上,分布在7个市、15个县域),特别是与民营股东合作的兼并重组矿井数量多、信访稳定压力大等困难,紧紧围绕“矿井如何关、人员怎么走、资金如何筹、安全如何保、稳定如何抓”,锁定目标,加压奋进,关闭去产能矿井83对,退出产能1783万吨,31980名职工已全部分流安置完毕。其中,2016年关闭矿井29对,退出产能781万吨,妥善安置职工20681人;2017年关闭矿井54对,退出产能1002万吨,妥善安置职工11299人,其余2098名职工将在年底前安置完毕。
河南能源在去产能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去产能关闭矿井五项标准,积极会同地方政府逐项对照检查验收。一是收缴、注销、吊销相关证照;二是停止供应并依法妥善处置剩余民用爆炸物品,并由煤矿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三是停止供电,由煤矿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供电部门出具停止供电证明,并按要求拆除矿井相关生产设备、设施;四是封闭井筒,并在井口位置设置醒目的永久性关闭标识牌;五是妥善安置从业人员,按规定制订职工安置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为圆满完成去产能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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