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煤矿企业健康发展。近年来,煤矿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但事故仍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重,笔者分析一些南方小煤矿事故报告可以发现,一线煤矿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占很大比例。
笔者以南方某一地级市为例,该市煤矿数量多,大都是9万吨及以下矿井,煤矿一线从业人员数量大、分布广,光从事井下工作人员约2万人。这些从业人员普遍存在:一是文化素质偏低。除国有企业和规模以上煤矿从业人员文化水平相对较高外,地方小煤矿从业人员文化素质大都是初中以下水平,很大一部分是小学生,缺乏必要的专业基础和安全知识。二是煤矿从业人员流动性大。鉴于大多数煤矿效益不好,停停打打,在关闭退出和升级改造举棋不定,从业人员大都是短期、零散聘用的,流动性大,安全培训教育跟不上,知识欠缺,对煤矿不熟悉,缺乏了解,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松散。
通过对煤矿执法检查和对生产安全事故原因的分析,煤矿井下一线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有:冒险蛮干、操作不当、违规作业、支护质量效果差,未正确使用煤矿防护用品,遇突发事件处置不当等。造成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三违”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在实际工作中,煤矿大都是采用承包制,重生产、轻安全比比皆是,违章、冒险蛮干成了习惯,久而久之,见怪不怪,听之任之。另外,部分煤矿井下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匮乏,根本不知道到自己在违章作业。一些煤矿管理人员也存在监督和纠正违章行为不及时和不到位等问题。二是存在不安全行为心理因素。主要表现在:侥幸、蛮干和经验主义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煤矿一线从业人员为了效益而走捷径,只要没出事,下次接着干,时间久了便形成了所谓“经验主义”,忽视煤矿规章制度,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另外,部分井下一线从业人员过于相信自己的能力,认为自己“本事大”,在作业过程中存在蛮干、冒险行为,稍有不慎,事故就有可能发生。三是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部分井下一线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日常工作中,在井下不带工作帽、不穿工作服、不带自救器和口罩,没有一点防护意识;本来巷道未及时支护,偏偏在顶板破碎下工作;本来前方存在老窿水威胁,还是继续往前施工。这些细节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带来大的安全事故。四是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培训就是走过场,应付上面检查,重生产性投入、轻安全培训投入,或者培训的针对性不强,甚至从业人员未经培训或培训时间不足就上岗作业。另外,不少井下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低,对安全培训内容听不懂,积极性不高。
鉴于此,我们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控制事故,紧盯煤矿一线,强化作业现场管理。
一是要充分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煤矿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责任,规范井下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坚决纠正和杜绝井下一线从业人员“三违”现象。要发挥班组长作用,加强班组现场管理,加强对一线从业人员的管理和作业现场管控,切实把一线工作抓严、抓细和抓实,把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煤矿企业必须依法依规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再培训,使其熟悉作业规程,了解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提高一线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是要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和督查力度。煤炭安全监管部门要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督查,督促煤矿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管理,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安全经费投入,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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