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煤化工行业利润空间大幅压缩,现代煤化工在污染防治方面面临着巨大的环保挑战,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煤化工行业的发展。不过基于产业规模、技术装备等方面的成果,2017年环保部批复了三大煤化工项目,且VOCs管控成为项目重要指标。
中国富煤缺油少气的能源结构,以及对于煤炭清洁利用的迫切需求,推动了现代煤化工的蓬勃发展。煤制天然气(SNG)、煤制油(CTL)、煤制烯烃(CTO)、煤制乙二醇(CTMEG)等现代煤化工在产业规模、技术装备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
但同时,中国现代煤化工产业也面临着经济和环保双重压力。一方面,自2014年下半年国家原油价格“断崖式”下跌后一直维持低位运行,现代煤化工行业利润空间大幅压缩;另一方面,在中国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的大背景下,现代煤化工在污染防治方面面临着巨大的环保挑战。
尽管如此,环保部在2017年批复了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贵州)有限公司60万吨/年聚烯烃项目、青海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年烯烃项目、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煤制油示范项目等三大现代煤化工项目的环评报告。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贵州)有限公司60万吨/年聚烯烃项目
2017年2月15日,环保部网站发布了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贵州)有限公司60万吨/年聚烯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环审[2017]22号)。
该项目以贵州当地无烟煤为原料,采用粉煤气气技术和S-MTO技术生产烯烃,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80万吨/年甲醇装置、18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装置、30万吨/年线性低密度聚乙烯和30万吨/年聚丙烯生产装置,以及相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2016年3月1日,国家环保部曾经发布《关于不予批准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贵州)有限公司60万吨/年聚烯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了项目及环评报告书存在的问题之一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量指标及来源不落实,未明确替代削减方案,不符合《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
2016年11月1日,环保部再次受理了该项目的环评,并于2016年12月14日对该环评文件进行审查。在环评报告中提出,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烟粉尘排放总量分别不超过128.8吨/年,261.12吨/年、400.623吨/年、43.39吨/年,其中VOCs总量可由中石化贵州油气公司从油气回收治理措施减排削减来满足。
青海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年烯烃项目
2017年5月31日,环保部批复了青海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年烯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审[2017]64号)。
该项目利用周边地区煤炭资源,采用粉煤加压气化、甲醇制烯烃等技术,生产60万吨/年乙烯和聚丙烯等产品,以及硫磺、甲基叔丁基醚(MTBE)、丁烯等副产品。项目主体工程主要包括空分、粉煤气化、变换、低温甲醇洗、甲醇合成、甲醇制烯烃(MTO)、烯烃转化、聚丙烯、MTBE/丁烯-1、硫磺回收等10套装置。配套建设热动力站、循环水系统等公辅工程,煤仓、化学品储罐等储运工程,以及废水处理及回用系统等环保工程。
环保部的批复中明确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之一是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种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排气筒设置满足或优于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强化VOCs、恶臭和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管控措施,做好泄漏检测与修复、储运系统油气回收、污水处理密闭和废气处理,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烟粉尘排放总量应分别不超过339吨/年、665吨/年、189吨/年、1045吨/年;完成格尔木多项大气污染物减排工程,确保项目投产前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VOCs排放总量分别不少于7729吨/年、4367吨/年、2733吨/年、1478吨/年;要求青海矿业配合配合格尔木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建立包括非甲烷总烃、VOCs、硫化氢、氨、苯系物等特征污染物和常规污染物的工业园区环境监测体系。
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煤制油示范项目
2017年9月27日,环保部批复了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100万吨/年煤制油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审[2017]151号)。
该项目利用当地煤炭资源,采用水煤浆气化、费托合成等技术,生产100万吨/年油品及其他化学品。主体工程主要包括空分、煤气化、净化、油品合成、尾气制氢、油品加工等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热动力站、净水厂、循环水系统等公辅工程,煤仓、储罐等储运工程,以及废水处理及回用系统等环保工程。项目主要产品为欧V柴油、石脑油、液化石油气,以及轻醇、重醇、硫磺等副产品。
环保部的批复中明确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之一是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种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排气筒设置满足或优于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强化VOCs、恶臭和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管控措施,做好泄漏检测与修复、储运系统油气回收、污水处理密闭和废气处理,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烟粉尘排放总量分别不超过835吨/年、740.7吨/年、115.2吨/年、451.3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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