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从山东省环保厅了解到,今年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1.5%、10.5%、32.4%和2.8%。
据了解,在环保重点任务方面,山东省加快推进落实:坚决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截至12月1日已累计压减煤炭2467.7万吨;截至11月底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84943家,已完成整治84887家;抓好燃煤小锅炉“清零”,截至11月底共排查出应淘汰的燃煤小锅炉38953台,已全部淘汰;加快实施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已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还“自我加压”对全省单机1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和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完成率分别为92.21%和83.87%;落实重点行业采暖季错峰生产,山东省水泥企业今年采暖季将全部进行错峰生产,可减少煤炭消耗65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4200万吨。前十个月,山东省环保部门实施处罚环境违法案件36905件,罚款达12亿元。
10月份以来,山东省启动3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共停产企业14821家次,限产企业9209家次,停工工地6509个次,通过提前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现了“削峰降频、降低污染级别”的目的。
同时,山东省今年提高了单位浓度污染物生态补偿资金并增加一次性奖励,对PM2.5、PM10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和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达到一级标准的城市,分别给予不等金额的奖励。今年前三季度,省级财政共发放生态补偿资金288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