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光伏扶贫工作,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印发了《国家能源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下达“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91号),下达我区“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共378个村级电站,总装机规模19.7924万千瓦,扶持对象为五个地州15个光伏扶贫重点县43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3333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部署要求,督促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加强工作协调,尽快落实建设条件,及时办理项目备案等手续,争取早日建成发挥扶贫效益;协调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尽快与项目对接,落实贷款优惠条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和有关贷款条件做好融资保障;督促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尽快落实村级扶贫电站接网方案,按绿色通道高效办理接网手续,确保接网工程与光伏扶贫项目同期投入运行;组织光伏扶贫项目投资经营主体及时在国家可再生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上填报工程建设进度、运行和扶贫收益分配相关信息。